保監會提醒內地居民:赴香港買保險有五大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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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繼赴香港買化妝品、珠寶後,赴港買保險近期又成熱點。2015年香港保險個人業務的新增保單保費爲1309億港元,其中內地投保人的新增保單保費已達316億港元,占比高達24.2%,而2010年這一數字僅爲44億港元。

赴港投保熱度持續升溫,引起監管部門的注意。保監會日前對赴港投保發出風險提示,投保香港保險存在匯率風險和外匯政策風險。某些非法“地下保單”既不受內地法律保護,也不受香港法律保護。

香港保險的三大賣點

香港保險有三大賣點:保費低、保障廣、收益高,對內地高收入者很有吸引力。

一般來說,保險的費率是按照當地的人口壽命、疾病發病率、死亡率等各種因素精算出來的。香港人口平均壽命爲85歲,內地人口則大約爲75歲,由于內地人口發病率和死亡率的數值偏高,因此在相同保障內容下,香港保險的保費要比國內的保費低30%-50%。且香港保險的疾病保障範圍比內地多得多,以重大疾病險爲例,香港最多保障95種疾病,內地則一般只保30—40種。再加上香港的分紅險回報率更加誘人,去香港買保險就成了內地居民的新選擇。

但凡事有利必有弊。香港與內地保險業務在適用法律、監管政策以及保險産品等方面存在諸多差異,內地居民“舍近求遠”赴港買保險,一定要建立在充分認知風險的基礎上,不能盲目跟風。

“地下保單”無法律保護

保監會官網4月22日發出“關于內地居民赴港購買保險的風險提示”,分別從法律、外匯、收益、退保、具體條款等5方面提醒內地居民,赴港買保險存在風險。

法律方面:首先,內地居民投保香港保險,需親赴香港投保並簽署相關保險合同。如在境內投保香港保單,則屬于非法的“地下保單”,既不受內地法律保護,也不受香港法律保護。

其次,內地居民投保香港保險適用香港地區法律。如果發生糾紛,投保人需按照香港地區的法律進行維權訴訟。與內地相比,香港法律訴訟費用較高,可能面臨較高的時間和費用成本。

除了法律訴訟之外,投保人也可選擇向香港的保險索償投訴局投訴與理賠索償有關的糾紛,但該局目前可裁決的賠償上限是100萬港元,大額保單的賠償糾紛無法通過該局裁決處理。

存在一定的政策風險

除法律風險外,外匯、收益、退保、具體條款等4方面的風險也不容忽視。

外匯方面:內地居民在香港購買的保單,賠款、保險金給付以港元、美元等幣種結算,消費者需自行承擔貨幣匯兌風險。

收益方面:內地居民個人到境外購買人壽保險和投資返還分紅類保險,屬于金融和資本項下的交易,是現行的外匯管理政策尚未開放的項目,存在一定的政策風險。

退保方面:香港保險是完全市場化的,沒有“保底”設置,保險公司一旦破産,投保人很可能“血本無歸”。如果想要中途退保,投保人只能獲得保單的現金價值。香港監管部門對保險産品的現金價值無具體要求,大多數長期期交保單在保單前期現金價值很低,前2年甚至爲零。

具體條款方面:香港保險産品條款使用繁體字,表述方式與內地不盡相同。投保人需認真閱讀保險條款,避免因對條款理解不准確而引發合同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