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受困高電價 爭奪定價權十年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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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深圳市發改委黨組成員、機關黨委專職書記彭鴻林沒想到,深圳工商企業會如此重視此次的輸配電價改革試點。

自去年11月份,國家發改委提出對深圳進行輸配電價改革試點以來,陸續有包括深圳機場、鹽田港等在內的多家企業代表前來反映“深圳高電價問題。

在深圳市發改委價格處辦公室,深圳機場變電站專案經理丁士清和同事貝勝凱握著兩份列印好的材料。他要反映的問題是:今年5月1日起,深圳工商業用戶將要按最大需量計算電費。“到那時起,像我們深圳機場這樣的高需求用戶,每度電價則從現在的0.7元漲到1.05元,每年要多交1000多萬元。

丁士清知道,最大需求計算電費政策與此次深圳電價改革試點並無直接關聯,但他也強調,降電價是深圳所有工商企業的共同訴求,這也是政府力推此次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的主要目的。所以在這個焦點時期他們集中向廣東省發改委和深圳市發改委遞交訴求材料。

在經過了30多年的經濟體制改革之後,深圳早年的競爭優勢已所剩無幾,居高不下的電價抬高了企業的成本,已成深圳發展的阻礙。過去這些年,深圳電價不僅遠高於全國平均水準,還高於長江三角洲,高於上海,堪比香港。根據電監會2013年的監管報告,深圳平均銷售電價為每度電0.792元,商業企業的電價高到每度1元以上。

深圳電價高首先是由地理位置和氣候決定,地處邊陲資源匱乏的深圳解決用電問題主要依靠從市外引入:或者從廣東省網買電,或者在本地建電廠,但電廠所需的煤炭、液化天然氣、核燃料等一次能源仍需從外部購入。而深圳經濟的飛速發展使得多年來深圳的電力大部分時間供不應求,只在最近兩年增速才降下來,加之深圳夏天大量使用空調,峰穀差異大,為應付高峰時的需求也需配備更多的備用電廠。

縱觀深圳此前多次圍繞電力所做的改革,包括改革初期吸引電力投資的舉措,以及1994年啟動電價調節準備金,以“資金池平衡高低電價對深圳經濟發展的制約問題,都是為了面對一個終極問題:高電價。

作為一個因改革而生的城市,深圳曾獲得相當大的自主權,其中就包括電價方面的定價自主權和調度權。深圳在1989年、1993年和1999年先後做過三次電價改革,許多改革現在來看都很超前,其中就包括對輸配電網資產成本的核算、建立電價調節基金等。還因為背靠電力市場化程度較高的香港,深圳很早就在運營效率、資產管理模式上與香港中華電力對標。這一系列改革,都直接或間接幫助消減了深圳高電價對經濟發展的制約。

2002年左右,時任國務院總理朱鎔基訪問深圳時曾提過三點意見,其中之一就是深圳營商成本太高。朱提醒說:香港是世界上綜合成本最高的地區之一,香港的今天可能就是深圳的明天,而香港是世界上綜合成本最高的地區之一。彼時,珠三角工商業平均電價每度比長江三角洲高0.1元。

一邊是深圳作為經濟特區的發展優勢不再凸顯,另一邊則是其它地方為推動地方經濟競相推出區域性的土地和電價優惠政策,讓深圳壓力很大。此後的2002年-2003年,深圳曾運用電價自主管理許可權,連續五次調降銷售電價,試圖減輕工商企業和居民的用電負擔。

即便這樣,深圳電價水準仍然高於長三角地區,更遠遠高於全國平均電價。當時上海平均電價是0.56元/度,而深圳平均電價則達到0.7155元/度,價差明顯。

為進一步推進經濟,深圳在2003年開始推行高可靠性電價政策,並對部分流通業使用者實行電價優惠。在此後國家發改委和國家電監局針對全國的電價違規全面清理中,深圳的這一做法,被認為超出了地方政府的價格管理許可權,視為“違規,電價定價許可權隨後被上收至國家和廣東省。

價格管理權上收後,深圳還出於慣性想干預電價,但深圳供電局已被南網通知,價格管理歸屬於廣東省發改委,“不需要再聽深圳發改委的。即便如此,深圳市政府還在燃料價格上漲最猛的2007-2009年間,使用過以前年度形成的電價調節準備金資金對燃油燃氣電廠高峰發電進行補貼。

2004年之後,深圳失去的不僅是電價管理權,還有調度權。南網成立之後直到2013年,深圳電網的調度就歸屬廣東省省網管轄,用哪裡的電不用哪裡的電由省網說了算。深圳徹底失去了在電價問題上的話語權,從此只能坐視電價高企而無所作為。

在這九年間,深圳的用電結構也發生了顛覆性的變化。2004年前,深圳70%的電從本地電廠採購,30%外購;現在,外購比例達到了70%,來自本地電廠的變成30%。這些外購電由省網躉售給深圳電網,售價約為7毛1,即0.71元。

2003年,深圳從省網躉售的價格不到0.4元,10年間漲了3毛多。在深圳看來,這7毛1的高價外購電正是當下深圳高電價之源。

深圳7毛1的委屈

“深圳承擔了幾乎整個廣東貧困地區的交叉補貼。一位元深圳市政府的官員對財新記者聲稱。他舉了一系列的資料來證明上述論斷。

第一組資料是上網電價,即電網購電的成本。2013年,南方電網平均上網電價是每度0.424元,廣東省是0.519元,廣州市0.564元,而深圳為0.658元,是全省最高。

但深圳的平均終端銷售電價為0.792,以價差計算的輸配環節電價才0.134元;整個廣東省電網平均銷售電價0.722元,平均的輸配電價是0.202元,其中廣州的輸配環節電價為0.232元,廣西電網公司0.170元,海南電網公司0.280元,貴州電網公司0.168元,雲南電網公司是0.175元。

從利潤來看,廣東省網2013年利潤為31億元,深圳12.94億元,占了三分之一。

從這幾組資料來看,深圳在廣東省網中購電成本最高,但在輸配環節賺到的價差最少,在廣東省的總電量中占比不到七分之一,卻貢獻了最多的利潤。

一位和廣州、深圳兩地的調度打過多年交道的深圳電力企業人士說,深圳和廣州之間齟齬延續多年,他的感受是無論是爭取上網電量,還是新項目審批,深圳都受到了壓制。這種猜測在2012年廣州的躉售價格公佈後得到了某種確認。

自1988年以來,廣東省對深圳實行躉售電價,即廣東電網賣給深圳電量獨立核算。直到2012年前,全廣東省只有對深圳一個發達城市推行躉售電價。“只知道省網賣給深圳的躉售價很高,但沒可比性,不知道高多少,也就認了。一直到2012年,深圳供電局、廣州供電局從廣東電網中獨立出來。廣州和深圳一樣,開始實施躉售電價,深圳才發現“差那麼多——2013年,廣州躉售電價為0.56元/度,而深圳躉售電價則為0.66元/度,兩者價差高達每度1毛錢,而對應該年廣東省平均上網電價只有0.52元/度。

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區別?躉售電價是一種劫富濟貧的安排,其高出廣東省平均上網電價的部分,實際上是發達地區對欠發達地區的“扶貧補貼。早在2003年,就有業內人士指出,深圳電價問題應納入整個珠三角板塊來看。決定深圳電價高的因素不僅僅是成本問題,而是體制問題。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深圳以較高的省網躉售電價,承擔了對粵西北地方的交叉補貼。

深圳對此表達了強烈不滿。對於這部分交叉補貼,深圳曾向中央建議,由深圳每年從市政府財政中拿出60億元作為區域性交叉補貼的替代,來支持對粵西粵北地區的發展。“就不要從電價裡補了,從電價裡補的話是老百姓在掏錢補。深圳更不願看到的是由此推高工商企業電價,進而影響深圳地區經濟發展的競爭優勢。這個方案並未被採納。

“交叉補貼是個坑

而這正是在深圳電改中要解決的問題之一,明晰成本結構的一部分就是將過去一本糊塗賬的交叉補貼由暗翻明。一位做投資的業內資深人士表示,做電價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厘清電網的兩個功能和身份。一是作為公共事業的部分,要有清晰的定價公式;二是對承擔一部分因為提供基礎服務、社會責任導致的虧損,這部分賬要單獨算清楚,財政獨立,先交後返,或者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體現。不能象現在這樣兩個功能都在一鍋粥裡。

過去,交叉補貼就像一個坑,什麼都可以往裡填,誰也說不清,每部分各自應該多少,也說不清。一位元國家發改委人士指出,電力系統有很多遺留問題,以前缺電的時候搞集資辦電、招商引資、引外資,現在一些電廠成了空殼,有的是污染嚴重被關掉的,有的是老國企不能裁員,雖然不運行了還要給職工照常發工資,讓大的發電公司養著。“這些形形色色的由保障制度不完善或者基礎治理機制不完善造成的問題都要由國家兜起來,最終都會進到電價裡,從理論角度來說這麼做肯定是不合理,但是從社會穩定角度上看能不給嗎?

除了前述給貧困地區的補貼,交叉補貼還包括高電壓補貼低電壓,以及工商業使用者補貼居民使用者的部分。國外的電價,一般是工業電價低而居民電價高。中國相反。從市場角度來看,同樣是架一條線,接入一戶居民和接入一家工廠獲得的收益完全不同,對電網公司來說,工廠耗電量大,要求的電壓等級高,相應的輸配成本低,輸配電價可相對便宜;而居民用電耗電少,電壓等級低,輸配成本高,應承擔更高輸配電價。但國內電價的制定邏輯主要是從維穩角度考慮對居民用電實行政府嚴格管制的低電價,這部分的損失則由提高工業用電價格來補。但以全國而論,居民用電所占比例只有不到15%%,而工業用電高達75%,另有10%為商業用電。各地居民用電和工商業用電價差從幾分錢到幾毛錢不等,其中有多少實際用於交叉補貼一直受到業界置疑。

此外,富裕省對窮困省,城市與城市,城市與農村,也都存在著各種不同形式的交叉補貼。

在多年主管價格的一位發改委人士看來,合理的交叉補貼是存在的,但是電網公司必然會利用交叉補貼的“空子,給自己多算點錢。“這是毫無疑問的,自己報帳,內部控制,而且因為資訊不對稱,一度電多算個一分兩分的簡直太正常了。他說,“而這次在深圳要做的,就是把賬算清楚,再把以後補貼的規則定清楚。按照目前居民、農業這些需要政府承擔的算下來,大概需要多少錢,這些錢可以由財政出,也可以在整個輸配電價裡單設一塊交叉補貼的基金。現在的問題是賬理不清楚。

國家的、企業的、各種說不清的費用都用交叉補貼來交代。電價就此成了一本糊塗賬。深圳方面願意看到將交叉補貼公開透明化。“這個7毛1裡面,有多少是深圳負擔東西兩翼的交叉補貼,多少是省網網費,多少是平均上網電價,都算清楚,把暗補變成明補。深圳市發改委人士直言,成本核出來後就清楚了,深圳電網的管理效率是最高的,卻因為交叉補貼分攤了整個廣東省網的成本。

深圳希望推進的不止於此,它們希望從深圳的這一成本核算工作從下往上倒推整個電網。“不要光算深圳的,去算廣東省網、南網的,去算每一段輸電線路和配電線路。我們希望建立一個新的定價機制,希望將來深圳有自己的定價權和調度權,那樣市場化以後省網7毛1的躉售價我可以不要,自己去雲南、三峽買水電,他們發出來才2毛1,我就是加3毛錢過網費,也很便宜。現在2000公里輸配線路也才1毛多錢。前述深圳市發改委價格處副處長譚茂芹表示:“既然國家和中央肯定了我們的成績,那就把價格管理權給回深圳,放手讓我們去做。

將定價權還給市場

從2003年到2013年的十年裡,深圳市一直在爭奪失去的電價自主權和調度自主權。深圳希望提高從本地採購電量的比重。這是在交叉補貼和一系列計畫管制下扭曲的結果。

十年來南網大力推進西電東送的,西電東送比例逐年升高,到2014年已超過每年4000小時,這些電到廣東的落地價格高的不過每度0.511元,低的只有0.321元,比廣東和深圳本地很多火電機組的上網電價都低,相比其它天然氣機組就更有競爭力。這些電部分進入了深圳電網,但是這些低成本的電量的接入,其好處並沒有被深圳享受到,深圳只能從廣東省網以高價接收“倒了一道手的外購電,多出來的部分被補貼給了廣東的貧困山區或其它方面。與此同時,深圳大亞灣核電上網電價是0.42元/度,但75%供應給了香港,剩下一小部分直接接入省網。上省網後再賣給深圳,就變成0.71元/度了。“根本沒離開深圳的地頭,就貴了2毛9。一位深圳市內部人士稱。

另一方面,目前深圳本地電廠的裝機容量有12.8吉瓦,正常情況火電機組要達到規模化效應,每年發電小時應達到5000小時以上,如此本地電廠的年發電量為640億度左右,可滿足80%左右的本地需求。但事實上,由於多年來調度權上收至廣東省網,深圳的現實是,隨著外購電的比例加大到72%,本地發電廠每年發電小時被限制在900-1000個小時,遠遠達不到規模化效益。發電成本居高不下,發電廠非虧即死。而深圳為了確保安全穩定供電,還必須確保本地電廠保持在一定比例,因此每年要拿出十幾億元對這些虧損的發電廠進行補貼。

深圳電網自然更願意提高本地電廠的發電小時數以減少其虧損。有業內人士算了筆賬,在目前國際天然氣大幅下跌的情況下,深圳地方小的氣電廠年發電小時達到4000小時-5000小時,其上網電價就可以降到比省網躉售給深圳的每度7毛1還低。“到那時深圳還需要買省網7毛1的電麼?直接從自己轄內電廠就實現了。

事實上,2013年深圳調度升到與廣東省網平級後,也確實做了這個方向的調整。深圳電廠一位負責人稱,這兩年本地機組明顯感到上網電量在往上升,升幅超過10%。 “深圳沒有直接從大亞灣購電的調度權,要是深圳能夠自主的話,就可以提高深圳轄區電廠的發電小時。而這意味著會減少對廣東的交叉補貼了,所以廣東省嚴格限制深圳地方電廠的發電小時。

但這顯然並非此輪電改要達成的方向。在南網董事長趙建國看來,深圳試點主要是解決電網輸配電價形成機制的問題。對外而言,是搭建市場化競價上網的平臺,輸配電價的審核方法和標準有了後,將來售電側的開放就有了基礎和機制;對電網企業來說,未來投資也需要當地政府的核准,成本怎麼花要接受政府監管、向公眾公佈,逐步走向公開透明,為下一步改革搭建平臺。

關於價格管理權的問題,一位價格司的主管官員則舉例稱:“過去電監會老跟我們吵架,說電監會為什麼管不好,是因為他們沒有價格管路權。十年爭權的結果是電監會把自己給爭沒了,我們發改委也沒得到好處,抓進去幾十號人,光一個價格司就進去五個司長。

他認為,未來的電價方向不是由哪個部門管,也不是中央管還是地方管的問題,而是要交給市場去管。這意味著未來有權選擇交易方式和交易對象的是電廠和消費者。而現在的改革要做的事是建立一套機制,政府只監管目前壟斷的電網的這部分成本,而把能由市場競爭的價格全部放開。

目前最主要的是通過此次深圳電價改革,把賬算清楚,讓交叉補貼進一步透明化公開化。即“按目前居民、農業這些需要政府承擔的算下來,大概多少用電量,每度電補貼多少,算出總共要補貼的錢,再攤到整個輸配電價的價格基金裡,這就是交叉補貼的基金。按國家發改委規劃,未來將成立成本調查中心,“用幾十號人來查這個成本。

“所以說,深圳輸配電價改革若能實現一點,即‘逐步取消深圳電壓不同等級使用者類型銷售電價之類的交叉補貼’,就是一件很偉大的事情,到那時工商業企業負擔小了。深圳市供電局的一位高層說。(財新 李雪娜 黃凱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