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國人權事業的進展(全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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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言論自由權利

中國政府致力於促進和保護本國人民的言論自由。言論自由是中國憲法規定的一項公民基本權利。在中國,公民可以在憲法和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自由表達自己的見解和意願,發表研究、創作成果。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公眾實現言論自由的手段日益豐富,獲取信息的需求得到更好滿足,言論自由空間不斷擴大,言論自由權利不斷發展。

公民實現言論自由的途徑和手段日益豐富。2013年,中國出版各類報紙482億份,各類期刊33億冊,圖書79億冊(張);有線電視用戶為2.29億戶,有線數字電視用戶為1.72億戶;廣播節目綜合人口覆蓋率為97.8%;電視節目綜合人口覆蓋率為98.4%。近年來,中國各種新聞傳播媒介更加重視聯繫群眾、面向實際生活,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公眾通過新聞傳播媒介自由地發表意見,提出批評建議,討論國家和社會的各種問題。

網際網路成為公民表達意見和發表言論的重要渠道之一。20年來,中國投入大量資金建設網際網路基礎設施,建起了覆蓋全國、惠及全民的網際網路基礎設施,促進了網際網路的普及和應用。中國網際網路發展與普及水準居發展中國家前列。2013年,國家繼續加大對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政策支持和資金投入力度,普及推廣衛星通訊、光纖通信、計算機網絡等技術。實施“寬帶中國”戰略,首次將寬帶網絡作為新時期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性公共基礎設施。截至2013年底,中國網民規模達6.18億,網際網路普及率為45.8%;域名總數為1,844萬個,網站總數為320萬個,網頁數量為1,500億個;論壇/bbs的用戶數量為1.2億人,博客和個人空間用戶數量為4.37億人,社交網站用戶數量為2.78億人,網絡文學用戶數為2.74億人,網絡視頻用戶數量為4.28億人,微博用戶數量為2.81億人,即時通信用戶數量為5.32億人;手機即時通信用戶為4.31億,手機微博用戶達到1.96億。截至2013年底,中國提供網際網路教育信息服務的網站有5,820個,提供網際網路新聞信息服務的網站有703個,提供網際網路文化產品服務的網站有783個,提供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網站有282個,提供網際網路出版服務的網站有292個,提供網際網路電子公告信息服務的網站有2,010個。

有效保障信息獲取是言論自由實現的前提。在中國,公眾可以通過多種渠道獲取需要的信息。權力運行的公開化、規範化,立法公開、政務公開和司法公開等制度的進一步完善,使政務信息有效供給狀況持續改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就重要法律草案公開徵求意見,地方人大實行立法旁聽,並通過人大官方網站等媒體,對通過的法律及時作出權威解讀,使各方面準確理解立法的背景、目的和法律的原則、內容。國務院重點推進行政審批、財政預決算、保障性住房、食品藥品安全、徵地拆遷等領域的信息公開。新聞發言人制度進一步規範化。2013年,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圍繞黨和國家重要會議、重大決策和重點工作,組織新聞發佈會50多場;各部門各地區召開新聞發佈會、吹風會2,100多場。越來越多的地方和部門主要負責人走上新聞發佈前臺,積極回應社會關注,及時準確發佈有關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發佈《關於推進司法公開三大平臺建設的若干意見》和《關於人民法院在網際網路公佈裁判文書的規定》,全面推進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執行信息公開三大平臺建設,增進公眾對司法裁判的知情了解。中國法院庭審直播網建成,各級法院全年直播案件庭審4.5萬次。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微博全程直播薄熙來案庭審情況,受到廣泛、積極關注。各類網際網路信息服務網站為公眾有效獲取信息提供服務的水準大大提高。

中國社會存在廣泛的言論自由。學術領域的探索和討論,涵蓋政治、社會、文化等各個方面。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公眾都可以對各種政治問題進行自由的討論。政府的重要政策都會在事前和事後得到廣泛討論,各方面立場的意見都能充分表達。網際網路的普及和完善,極大地擴展了言論自由空間。公眾可以通過網絡論壇、網絡新聞、博客/個人空間、社交網站、網絡文學、網絡視頻、微博、即時通信等多種網際網路平臺發表言論。每時每刻都有海量言論被網民發表出來。據統計,中國網民每天發佈和轉發微博信息達2.5億條,每天發送微信等即時通信工具信息超過200億條。根據對新浪微博和騰訊微信等7家網站所發帖文的統計,在2013年網民關注的20大熱點事件中,前12位的帖文都超過了200萬條,其中排第一位的帖文數量超過4500萬條。網民言論關注的範圍十分廣泛,涵蓋了司法案件、民生問題、個人權益保護、醫患糾紛、反腐敗等各方面。

言論自由的有效實現為公眾監督政府提供了保證。人們可以通過新聞媒體、網際網路等各種渠道反映社會問題,對各級政府的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對公務人員的行為進行監督。中國地方政府網站普遍設立了市長信箱、縣長信箱等,接受民眾的來信。中央紀檢監察機構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開設了舉報網站,便於公眾反映問題。公眾對政府工作提出的建議和批評,受到各級政府的高度關注,成為政府改進工作和決策的重要參考。

五、人身權利

生命健康權、人身自由權、人格尊嚴權等人身權利的保護狀況,是衡量一個國家人權保護水準的最重要的標尺之一。2013年,中國廢止勞動教養制度,採取專項行動打擊拐賣犯罪、查找解救被拐婦女兒童,依法懲處嚴重侵害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完善冤假錯案防止、糾正機制,多措並舉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羈押人的人身權利,加大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等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公民人身權利得到切實保障。

在中國,實行了50多年的勞動教養制度在特定條件下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確保社會穩定、教育挽救違法人員發揮了積極作用。隨著治安管理處罰法、禁毒法等法律的施行和刑法的不斷完善,以及相關法律的有機啣接,勞動教養制度的作用逐漸被取代,勞動教養措施的使用逐年減少。自2013年3月起,各地基本停止使用勞動教養。2013年1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廢止有關勞動教養法律規定的決定,廢止了勞動教養制度;並對正在被依法執行勞動教養的人員,解除勞動教養,剩餘期限不再執行。

婦女兒童的人身權利得到有效保障。國家制定實施《中國反對拐賣人口行動計劃(2013-2020年)》。2013年,全國共偵破拐賣婦女案件5,126起、拐賣兒童案件2,765起;利用全國公安機關打拐DNA信息系統為631名兒童找到親生父母。制定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嚴厲打擊性侵幼女、校園性侵等犯罪行為,起訴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嫌疑人2,395人。

精神障礙患者人身自由等權利得到特別保護。精神衛生法於2013年5月1日開始實施,精神障礙的住院治療實行自願原則和盡可能限制非自願醫療原則,禁止利用約束、隔離等保護性醫療措施懲罰精神障礙患者,醫療機構不得強迫精神障礙患者從事生產勞動。

依法懲處嚴重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侵害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2013年,全國各級檢察機關批准逮捕嚴重暴力犯罪、黑惡勢力犯罪、多發性侵財犯罪、毒品犯罪嫌疑人500,055人,提起公訴580,485人。各級人民法院全年審結殺人、搶劫、綁架、爆炸、強姦、拐賣婦女兒童、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等案件25萬件,判處罪犯32.5萬人。

防止和糾正冤假錯案的措施進一步加強。2013年,公安部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刑事執法辦案工作,切實防止發生冤假錯案的通知》等文件,深化錯案預防制度機制建設,加強對執法辦案全方位、全過程、即時性監督,從源頭上防止冤假錯案的發生。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關於切實履行檢察職能,防止和糾正冤假錯案的若干意見》,健全檢察環節錯案發現、糾正、防範和責任追究機制;嚴把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對偵查機關不應當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25,211件;對濫用強制措施、違法取證、刑訊逼供等偵查活動違法情形,提出糾正意見72,370件次;對證據不足和不構成犯罪的,決定不批捕100,157人、不起訴16,427人。保障犯罪嫌疑人訴訟權利和律師執業權利,監督糾正指定居所監視居住不當606件,監督糾正阻礙辯護人行使訴訟權利案件2,153件。加強羈押必要性審查,對不需要繼續羈押的23,894名犯罪嫌疑人建議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注重保障被羈押人員合法權益,監督糾正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中的違法情形42,873件次;督促清理久押不決案件,監督糾正超期羈押432人次。最高人民法院發佈關於適用刑事訴訟法的司法解釋共548條,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條文最多的司法解釋。非法證據排除、上訴不加刑等保護當事人各項訴訟權利的原則得以細化落實。2013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了《關於建立健全防範刑事冤假錯案工作機制的意見》,堅持疑罪從無原則,規定對定罪證據不足的案件,應當依法宣告被告人無罪;採用刑訊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供述,應當排除;未在規定的辦案場所訊問取得的供述,未依法對訊問進行全程錄音錄影取得的供述,以及不能排除以非法方法取得的供述,應當予以排除。確保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全年各級法院依法宣告825名被告人無罪,並對在申訴中發現的冤假錯案,依法予以再審改判。(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