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书式耍赖”事件原告代理律师:“坐牢就可不还钱”的说法不成立

亚太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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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唐山“教科书式耍赖”事件近日持续发酵,12月22日,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向界面新闻记者证实,黄淑芬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批捕,目前案件正在侦查阶段。

12月24日,受害人之子赵勇的代理律师岳屾山对此发布微博称,此前法院的生效判决已经判定黄某芬还需再赔偿85万余元,此赔偿义务不会因黄某芬被司法拘留(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被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而免除。也就是说,所谓的“坐牢就可以不还钱”的说法是不成立的。

关于交通肇事罪,岳屾山解释道,根据刑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黄某芬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被交警认定负事故的主要责任(70%),由于之前没有出现死亡后果,尚未涉嫌犯罪,所以没有启动相应程序。

12月1日,受害人赵香斌因抢救无效去世。随后,赵勇将这一情况告知交警及法院。为追责到底,赵勇在与家人商量后,同意法医对父亲进行尸检。12月9日,据唐山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出具的法医病例鉴定书显示,死者赵香斌系因交通伤致特重型颅脑损伤后长期处于植物生存状态并发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依据伤后医院病历记录,死者原发伤的部位及特点符合交通伤特征,其发生、发展及死亡的转归过程与交通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

鉴于上述尸检结果,赵勇表示要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与此同时,警方也对黄淑芬立案并刑事拘留,后经检察院批准,执行逮捕。而在被拘留期间,黄淑芬通过律师提交了鉴定异议书,要求唐山市检察院法医对尸体进行二次鉴定。12月16日,赵勇对此证实道,应法医要求,对其父亲赵香斌的第二次尸检已经开始,检查结果将在30个工作日内得出。

谈及下一步追究肇事者刑事责任需要走哪些司法程序时,岳屾山表示,“逮捕后,警方将在二个月内侦查终结并移送检察院,检察院会在一个月内做出是否起诉的决定,决定起诉的将公诉至法院,法院会在二个月内审结。这是一般情况下的流程和时间,法律同时还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相应期限。”

岳屾山还特意强调,关于执行方面,此前法院的生效判决已经判定黄某芬还需再赔偿85万余元,此赔偿义务不会因黄某芬被司法拘留(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被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而免除。也就是说,所谓的“坐牢就可以不还钱”的说法是不成立的。

赵勇在今年11月份发布网络视频称,2015年10月,其父亲赵香斌遭遇车祸,历经数次手术后成为植物人,而肇事司机黄淑芬两年来既未主动承担医疗费也没有真诚道歉,直至法院判决下达,黄淑芬仍然以种种“老赖”行径拒绝赔偿交通事故的各项损失85万余元。

(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