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东京2月3日电 (记者 吕少威)当地时间3日,日本参议院全体会议通过了与新冠疫情相关的《新冠特别措施法》和《感染症法》的修正案,增加了处罚条款,可对不遵守防疫要求的个人及团体等进行处罚。
修改后的上述法律于3日公布,2月13日正式生效。
资料图:2021年1月8日,日本东京,一位餐厅老板正在收拾店内的座椅,准备关店。
修改后的《新冠特别措施法》规定,在“紧急事态宣言”发布前新设“防止蔓延等重点措施”阶段(简称“重点措施”阶段)。各都道府县知事可发出“缩短营业时间”等命令,在一定范围内也可进入设施进行检查。
若不遵守知事发出的命令,紧急状态期间将被处以3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重点措施”阶段将被处以20万日元以下罚款。若拒绝入内检查,将被处以20万日元以下罚款。
修改后的《感染症法》规定,拒绝住院要求或擅自离院的人将被处以50万日元以下罚款,拒不配合卫生部门相关调查的将被处以3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