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600682,南京新百)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其母公司三胞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三胞集团)实控人袁亚非。上交所认为,三胞集团及袁亚非在作出对南京新百和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122,宏图高科)的增持承诺后,因流动性紧张分别申请延期一次,但截至最终到期日仍未履行任何增持义务, 并均提前终止增持计划。
三胞集团方面回应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采访时称,终止增持计划是因此前流动性危机的复杂性远超预期,此后三胞集团一直配合政府及金融债委会的领导工作,目前纾困措施正有条不紊地进行。
1,增持计划延期半年后终止
上交所称,经查明,2018年6月25日,南京新百公告称,其控股股东三胞集团、南京新百实际控制人袁亚非计划从2018年6月25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信托计划等方式增持南京新百无限售流通股,拟增持资金不低于40,000万元,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南京新百已发行总股份的2%。
2018年12月25日,南京新百公告称,上述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同时, 由于三胞集团流动性紧张,主要资产大部分已被债权人冻结,现阶段无法筹措资金在原计划期间内实施增持,因此将增持计划的履行时间延长6个月,即于2019 年6月25日前实施完成。
2019年6月22日,南京新百公告称,上述增持计划仍未实施,因尚未筹集到相应的增持资金, 控股股东三胞集团、 南京新百实际控制人袁亚非决定终止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增持计划的完成率为0。
2018年2月3日,(以下简称宏图高科)公告称,其控股股东三胞集团、实际控制人袁亚非拟自 2018年2月3日起的6个月内, 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信托计划等方式增持宏图高科无限售流通股,拟增持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宏图高科已发行总股份的2%。
2019年5月25日,宏图高科公告称,上述增持计划仍未实施,因尚未筹集到相应的增持资金,控股股东三胞集团、 宏图高科实际控制人袁亚非决定终止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增持计划的完成率为0。
2,上交所公开谴责三胞集团实控人
上交所认为,三胞集团及袁亚非作为两家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面向全市场公开披露增持计划,是市场高度关注的重大事项
上交所称,相关承诺主体应当根据自身资金实力、履行能力等,审慎确定增持规模, 一旦作出增持计划并对外披露后,理应严格遵守、及时履行。 三胞集团及袁亚非未按计划履行增持承诺,其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23条、第11.12.1条等规定。
三胞集团及袁亚非在异议回复中提出如下申辩理由: 一是发布增持计划是经审慎研究决定的。 增持计划发布时,三胞集团及袁亚非具有良好的意愿及足够的能力实施增持计划。
二是增持计划公告后,三胞集团发生流动性危机,但三胞集团及袁亚非认为,在金融债委会统筹领导下,通过自身积极主动的资产处置计划,有能力化解债务风险,经审慎研究决定延期增持。但最终考虑到三胞集团流动性危机的复杂性远超预期,决定终止增持计划。
三是目前三胞集团纾困及重组已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南京新百正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宏图高科正处于寻求转型的关键时期。
上交所认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是市场高度关注的事项,涉及全体投资者对公司发展前景和投资价值的判,可能对公司股价和投资者决策造成重大影响。相关股东在作出承诺前, 应当充分评估自身资金实力、履行能力等情况,从而确定可实际执行的增持规模。
上交所称,三胞集团及袁亚非未履行相关承诺,实际增持行为与前期披露的增持计划严重不符,辩称的发布增持计划经审慎研究决定、具有良好意愿和足够能力、判断有能力化解债务风险等申辩理由无法成立。另外,南京新百和宏图高科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及转型,不影响违规事实的认定。
上交所最后认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开谴责南京新街和宏图高科控股股东三胞集团和实际控制人袁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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