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兩高”報告昭示今年反腐力度不減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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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志暉 劉巍巍)中國最高司法機關13日亮出去年“打虎拍蠅”反腐成績單,並強調2016年要保持反腐敗高壓態勢,促進反腐敗鬥爭深入開展;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不動搖,推動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

兩會代表委員認為,這昭示今年反腐將力度不減、節奏不變、尺度不松,以更有力的震懾效應服務於改革發展和民生福祉。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當天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分別作工作報告。報告顯示,2015年中國司法機關依法對41名原省部級以上幹部立案偵查,對22名原省部級以上幹部提起公訴,審結周永康案以及蔣潔敏等15起重大職務犯罪案件。

周永康、令計劃、蘇榮、蔣潔敏等原高級官員所涉腐敗案件的處理情況在報告中均有體現。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附件中還對周永康案以及蔣潔敏等15起重大職務犯罪案件專門作出說明。

報告顯示,各級法院審結貪污賄賂等犯罪案件3.4萬件4.9萬人。2014年,這兩個數字分別為3.1萬件4.4萬人。

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職務犯罪案件40834件54249人,雖比2014年略降,但查辦的大案要案增多。其中,查辦貪污賄賂、挪用公款100萬元以上案件4490件,同比上升22.5%;查辦涉嫌犯罪的原縣處級以上幹部4568人,同比上升13%。同時,海外追逃追贓行動也延續了往年勢頭,取得積極效果。

全國人大代表、亨通集團董事局主席崔根良說,重拳反腐沒有回頭路,各界都應拿出割除腐敗毒瘤的決心,主動把反腐倒逼力轉化成改革助推力。

中共十八大以來,中國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查處了大批腐敗分子,獲得民眾讚譽。

值得注意的是,中國司法機關不僅嚴打貪官,也嚴懲行賄犯罪。報告顯示,2015年檢察機關查辦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圍獵”幹部等行賄犯罪8217人。各級法院加大對行賄犯罪打擊力度,判處罪犯2495人。

這恰好呼應了去年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的刑法修正案(九)。該法案加大了對行賄犯罪的處罰力度,主要是嚴格了行賄犯罪從寬處罰的條件,不僅讓官員“不敢收”,也讓人“不敢送”。

中國司法機關還展現了對司法腐敗的零容忍態度,堅決清除司法隊伍中的害群之馬。

報告顯示,最高人民法院查處本院違紀違法幹警14人,各級法院查處利用審判執行權違紀違法幹警721人。檢察機關方面,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檢察人員465人,同比上升15.1%,其中最高人民檢察院4人。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孫憲忠代表認為,司法機關加強自身反腐的力度仍將長期持續下去。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的開局之年,這一大背景也決定了今年反腐工作的重點領域。

根據報告,檢察機關將嚴肅查辦、積極預防的犯罪行為包括:妨礙國家重大經濟發展戰略實施、影響重大改革舉措落實、危害政府投資和國有資產安全的職務犯罪,市縣鄉領導班子換屆選舉中拉票賄選等犯罪,發生在基層尤其是“三農”領域的職務犯罪等。

全國人大代表、剛毅集團董事局主席王敏剛說,抓好以上重點領域反腐工作“非常必要和及時”,有利於實現精準反腐,繼而服務於深化改革的全局。“越是面臨經濟困難局面,就越需要堅定不移反對腐敗,為改革攻堅營造良好環境,推動改革措施有效落實”。

上海德力西集團黨委副書記周振波代表注意到,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附頁中,專門用圖示概括了惠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特點。“如果說全面深化改革要解決‘最後一公里’問題,那麼惠農扶貧資金、社會保障等就涉及‘最後一公分’。如果發生剋扣侵佔等腐敗行為,就會直接損害百姓利益,直接影響群眾‘獲得感’。”他說。

兩會代表委員認為,在鞏固已有反腐成果的基礎上,應進一步加強法律和制度建設,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

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律師協會副會長劉玲說:“我在辯護過程中,在為一些人走上犯罪道路深感痛心惋惜的同時,也深切體會到預防犯罪的必要性和把紀律、規矩挺在前面的重要性。”

她建議,在反腐鬥爭中,應儘快建立完善法律體系,解決舉報人人身安全保護,舉報線索查辦、保密、反饋工作規範等問題。

崔根良代表建議,應推行重點崗位廉政風險防範控制體系,從事後監督轉變為事前、事中監督,把預防和懲治腐敗融入實際工作流程之中,監督幹部正確看待和使用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