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開放招商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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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在11月頒布的新投資法律允許外商透過全資、合資或限期合約形式投資當地。 資料圖片。

近年,緬甸政府實施開放政策,先後與發達國家建立友好關係,為該國經濟發展帶來新土壤。緬甸人口超過6000萬,市場龐大、勞動力充裕、工資低廉,都是投資當地的利好因素。早前當地官員來港出席「緬甸投資環境最新發展」研討會,介紹該國最新情況與投資環境。

新投資法出台優惠外商

緬甸國家計劃與經濟發展部投資委員會總幹事Aung Naing Oo指出,受惠於緬甸在11月頒布的新投資法律,外商可以透過全資、合資或限期合約形式投資當地。一般製造業的最低投資額為50萬美元,服務業則為30萬美元。而稅務方面,外來投資者能享受多種稅務優惠,包括五年稅務假期、利得稅寬減、資產折舊、研發經費扣減等。

“緬甸政府非常鼓勵外商投資。目前外商在緬甸有兩種營商途徑,分別是向政府投資部申請或自行註冊企業,如果向政府投資部申請,則可以獲得一些優惠,Aung Naing Oo說,外商投資最多的五個行業是能源、石油和天然氣、礦產、製造業、酒店和旅遊。獲批最多的國家或地區依次為中國、泰國和香港。

外商進口機械設備和原材料可以獲豁免關稅,出口產品時可免商業稅,外商亦可自由把盈利和外幣等匯往海外。至於土地方面,該國所有土地以租的形式,一般可以租50年,之後可以延長。緬甸又成立了數個經濟特區,為投資者提供稅務等多種優惠。

蘊藏天然氣及寶石

Aung Naing Oo續說,緬甸資源豐富,天然氣含量是世界第十位,同時,有廣闊的樹林,柚木出口更佔世界八成;土地又肥沃,農產品豐富,另外,大量漁業資源還沒有運用。而緬甸還有豐富的寶石蘊藏,包括如紅寶、藍寶、翡翠和鑽石,紅寶石更佔世界九成產量;而貴金屬如黃金、銀、鐵等含量也不少。

緬甸礦務部助理總經理Thida Mya表示,緬甸礦產和寶石資源豐富,歡迎有經驗、備有先進技術和資金充裕的投資者參與,有興趣投資者,可去信緬甸礦務部。至於費用方面,投資者需要支付礦場租金;另外,根據緬甸的礦產法律,礦產售出後,需要向政府交付礦區使用費(Royalty),一般工業礦產約1至3%,而名貴的寶石如藍寶、紅寶、鑽石,以及翡翠等,則需要交付20%礦區使用費。

此外,企業需要申請採礦准許證,一般小型採礦准許證可以營運5年,而大型則可以營運25年。Thida Mya指出,緬甸實施生產分享合同制度,同時所有政府礦場已經交與私營企業營運,政府不做礦場開發投資,鼓勵私營企業自行投入先進技術進行勘探。

具條件建立生產線

緬甸新聞部副總幹事Thida Tin表示,在政治上,緬甸致力發展為民主國家,同時,容許私營銀行發展,也開放了傳媒,容許外資參與,旅遊業也不斷發展,可見逐步對外開放。而緬甸的另一優勢是與中國、印度、泰國、老撾、孟加拉接壤,互相經貿往來不斷發展,例如緬甸將建設輸油管通往中國雲南。在外交上,歐盟和美國已經先後取消對緬甸的制裁,同時,與日本開始展開官方往來,總括來說,緬甸已經與110個國家建立外交關係。她認為,對香港來說,緬甸是一個吸引的生產基地,既有年輕的人口,工資又只是泰國的五分之一,又或上海的三分之一,加上地理上的優勢,企業可以考慮把緬甸當作為泰國以外的另一個投資地點。

緬甸工商聯會秘書長Aung Khin Myint表示,緬甸將舉辦2013 海運會、2014 ASEAN 會議、2015 AEC 及AFTA,當地政府和人民均追求安定和社會經濟發展。從經濟上,雖然過去10年,緬甸的工業和服務業都快速發展,但目前緬甸的GDP中,43%依然來自農業,其次37%為服務業,21%為工業,政府估計10年後也會依舊這個組合模式,因此,可以與香港互為補足。目前投資優先的行業為簡單科技的工業、具附加價值的製成品生產、礦產生產,以及科技及通訊工業。

Aung Khin Myint又說,緬甸的人均收入是區內最低的,不過政府正努力提升水平,同時,居民生活水準也是區內最低的,雖然外資正湧入,但通脹不算嚴重,只是約6%,GDP也是約6%,算不錯。他又指出,海外企業目前不能涉足貿易生意,但可以派駐商業代表。然而,旅遊和服務行業外資公司則可以開設100%擁有的企業,所有進出口商均需要領取牌照。另外,新政府展開了不少貿易開放的措施,取消了一些限制,如對米、紅芝麻和褐芝麻取消了出口禁令,對農產品出口的檢查亦取消了,同時讓企業自由進口食油等,緬甸為外商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