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傭被虐案雇主18項罪成 港媒:令香港蒙羞

亞太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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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香港區域法院10日宣佈,印尼籍女傭被前雇主虐待案中,44歲女被告羅允彤被裁定18項罪名成立,包括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襲擊罪、普通襲擊罪及刑事恐嚇罪等。11日,港媒發表評論指,女雇主的行為讓香港文明社會的形象受到損害,應當加強規管外傭中介公司。

新加坡聯合早報報道稱,該案件轟動香港和印尼,成爲國際新聞,10日裁決吸引大批傳媒采訪,連同外傭團體代表逾百人到法庭旁聽,座無虛席,連公衆席樓梯也坐滿人。

報道稱,法官胡雅文在念出裁決理據時,形容44歲的已婚婦羅允彤罪行嚴重,判處入獄將無可避免。羅允彤須在收押所度過農曆新年。Erwiana聞悉女雇主被定罪,即面露笑容,與同鄉支持者一起拍掌。

11日,香港《明報》發表社論指,香港一貫被認為是文明理性的國際大都會,卻發生令人髮指的虐待女傭事件,雖雲只是羅允彤的個人極端行為,並無普遍性,但是香港的形象已受損害,期望此事在社會引起足夠警惕,使家傭與雇主的關係能處於正常狀態,促進和諧。

社論稱,女雇主的所作所為,被批評為可恥,香港因而蒙羞,文明社會的形象受到損害。此事說明香港的社會建設蔚然可觀,不過美景背後反映出的教育素質、文明深度或相互關懷等軟體建設,仍有不少陰暗角落,需要關注和提升。

同日,《星島日報》社論稱,案中雇主的殘酷程度固然令人髮指,而中介公司的卸責態度亦令人遺憾。

據悉,香港特區政府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10日表示,特區政府會在今年內提出工作守則,進一步規管外傭中介公司。

他表示,政府和法院高度重視保障外籍家庭傭工的法定權益和人身安全。他說,特區政府勞工處會展開教育及宣傳工作,在外傭來港前與輸出國家合作,令外傭瞭解在港的權益。勞工來港後,政府會通過有關領事館舉行迎新會,勞工處會派員講解外傭遇困難時該如何求救。

據中新網報導,2014年1月初,Erwiana離開香港返回印尼時,被發現遍體鱗傷,因而揭發懷疑遭雇主虐打的事件。為搜集證據,香港警方及勞工處曾派員前往印尼調查。其後Erwiana亦返港,警方為她錄取了口供,並進行驗身等搜證。

2014年1月22日,香港警方控告44歲女雇主涉嫌至少對三名外籍女傭進行毆打和襲擊,其中Erwiana所受傷害較為嚴重。

據悉,法庭將案件押後至本月月底判刑,索取被告心理醫生和精神科報告,期間不准保釋。法官表示,被告涉及的控罪嚴重,被判監禁將無可避免。

負責調查的觀塘警區總督察鐘志明表示,案件反映無論任何國籍或身份人士,在香港都會受到法律保護。

10日下午,Erwiana與外傭工會舉行記者會,表示對裁決結果表示開心,認為公義得到了伸張。Erwiana強調,希望香港僱主今後別再將外傭當成奴隸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