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四川省水泥协会组织水泥企业联合涨价遭处罚一案,官方披露了更多信息。
今年1月,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称四川市场监管局)连发多条公告,以违反《反垄断法》为由,对四川省水泥协会及当地六家水泥生产企业处以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总计近6000万元
。
3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官网显示,四川市场监管局披露了详细的行政处罚决定。
该处罚决定显示,2017年7月,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称四川发改委)从多个渠道收到举报称,四川省水泥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联合涨价。当月20日,四川发改委对协会及涉事六家水泥生产企业予以立案调查。
在机构改革后,该案的调查及处理,由四川市场监管局继续履行。
经查实,2016年10月,四川省水泥协会以扭转水泥市场价格下滑、实现行业扭亏为由,通过会议组织和推动具有竞争关系的六家水泥经营者,在市场占有率高、下游用户集中的成都区域内推涨散装水泥价格。
这些企业达成并实施了统一散装水泥涨价时间、调价幅度的垄断协议,其他地区的水泥企业和下游用户难以对其形成供给和需求替代。
涉事的六家水泥生产企业分别为四川省星船城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峨眉山佛光水泥有限公司、四川西南水泥有限公司、四川峨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亚东水泥有限公司、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卓创资讯水泥分析师王琦曾对界面新闻记者称,上述六家企业均为当地的大型水泥生产企业,水泥熟料产能总和超过四川省的一半。
水泥熟料是以石灰石、粘土等原材料,按照适当比例配比成生料,烧至部分或全部熔融,经冷却而成的产品,是水泥的半成品。
处罚决定显示,2016年10月,四川省水泥协会组织上述六家水泥生产商,召开了“十月份复价减亏工作推进会”,最终经两阶段讨论,决定涨价方案,并同意制定发送给下游客户。
在实施涨价的同时,四川省水泥协会还组织六家水泥经营者开展监督工作,对拒不接受涨价、未确认涨价的下游客户统一联合停供,并向各家水泥经营者抽调出办公员工,以协会的名义发放加班补贴。
四川市场监管局在处罚决定中指出,四川省水泥协会在垄断协议达成和实施过程中,起到了主导和积极推动的作用,违法情节较重。
首先,协会组织达成的垄断协议,严重排除、限制了成都地区散装水泥市场的竞争,使落后产能不能及时淘汰,不利于行业长期发展。
其次,四川省水泥协会组织六家水泥经营者对不接受价格上涨的下游企业采取断供措施,加重下游企业负担并造成水泥供应紧张。
立案调查开始后,四川省水泥协会在明知其行为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情况下,没有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因此,四川市场监管局决定,责令四川省水泥协会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50万元。
今年1月披露的信息显示,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被免予行政处罚,其余五家企业分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2016年销售额的1%-2%不等作为罚款。
据界面新闻统计,这六家企业累计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金额总计5931.13万元。
此前也有水泥企业因垄断行为而遭受处罚,但水泥行业协会遭受处罚尚属首次。
2014年,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有限公司、北方水泥有限公司、冀东水泥吉林有限责任公司三家水泥企业,因协商约定水泥价格、实时价格垄断,被处以总额超1.14亿元的罚款,创造了水泥行业巨额罚款的记录。
这一记录在今年初被刷新。
今年2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处罚决定称,根据企业实名举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4月对淄博当地七家水泥生产企业,及它们联合组建的联合公司进行了处罚。
经调查,2021年1月28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这八家涉案当事企业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657.2万元,并处以2018年度销售额2%的罚款计1.41亿元的处罚,
处罚金额共计2.28亿元
。
处罚决定显示,这八家涉案企业依次为淄博联合水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宝山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东华水泥有限公司、山东山铝环境新材料有限公司、淄博鲁中水泥有限公司、山东崇正特种水泥有限公司、淄博山水水泥有限公司、临朐山水水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