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警察社交网站公布,25日,香港有2名男子因多项罪名被判刑。
香港警察社交网站指出,2020年1月1日,大批暴徒于港岛多区肆意破坏,他们掘起路面砖头、以杂物堵路及纵火等。一名21岁男学生于湾仔因用喷漆涂污提款机中心及抗拒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被捕。
男被告早前否认控罪,经审讯后,被裁定“刑事损坏”及“抗拒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罪成,1月25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监禁五个月两星期。
裁判官判刑时指出,被告的行为自私,加上涂鸦的内容分化香港社会,加剧冲突危机,须判阻吓性刑罚。
香港警察社交网站也指出,2019年8月13日,一名27岁男子参与企图瘫痪香港机场的示威行动,期间用镭射笔照射警务人员的眼睛,因而被控“袭警”罪及“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判监禁6个月。
裁判官判刑时表示,袭警及管有攻击性武器属严重罪行,判刑须具阻吓性。本案情节严重,被告预先携带镭射笔并使用,犯案具有一定预谋,而警员被照射的眼睛为身体脆弱的部分,没有实际受伤只是万幸。(总台记者 朱丹 刘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