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庭审现场。 呼和浩特市中院供图
中新网呼和浩特7月26日电 (记者 张林虎)26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李才犯受贿罪一案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4年至2020年,被告人李才利用担任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旗委副书记、旗长、旗委书记,满洲里市委副书记、市长,呼伦贝尔市委常委、副市长、呼伦贝尔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期间的职务便利,在职务提拔、调整,工程款的协调给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69名请托人现金、外币、车辆、手表等财物,折合共计1860万余元,孳息15万余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李才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