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要求國有文化企業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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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中辦、國辦日前印發《關於推動國有文化企業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的指導意見》。意見強調,文化企業擔負文化傳承使命,必須始終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

意見強調,要在國有企業改革大框架下,充分體現文化例外要求,積極推進國有文化企業改革。以建立有文化特色的現代企業制度為重點,以落實和完善文化經濟政策、強化國有文化資產監管為保障,建立健全確保國有文化企業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的體制機制,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骨幹文化企業,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

意見指出,要正確處理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社會價值和市場價值的關係,當兩個效益、兩種價值發生矛盾時,經濟效益服從社會效益、市場價值服從社會價值。

意見提出,要完善企業內部運行機制,推動黨委領導與法人治理結構相結合、內部激勵和約束相結合,形成體現文化企業特點、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資產組織形式和經營管理模式。科學設置企業內部組織結構,企業黨委成員以雙向進入、交叉任職的方式進入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管理層,黨委書記兼任董事長,切實履行內容導向管理第一責任人職責。

意見指出,要完善資產監管運營機制和評價考核機制。研究制定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法,充分考慮不同類型國有文化企業的功能作用,明確社會效益指標考核權重應佔50%以上,形成對社會效益的可量化、可核查要求;科學合理設置反映市場接受程度的經濟考核指標,堅決反對唯票房、唯收視率、唯發行量、唯點擊率。

意見強調,建立健全嚴格的市場退出機制,對內容導向存在嚴重問題或經營不善、已不具備基本生產經營條件的國有文化企業,堅決依法吊銷、撤銷有關行政許可,予以關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