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人大下月19日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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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11月22日,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在香港舉行,選舉會議成員1274人出席會議。 新華社記者呂小煒攝。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主席團於2012年11月22日舉行第一次會議,會議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李建國主持,推選主席團常務主席。會議一致推選選舉會議主席團成員梁振英為主席團常務主席。第二階段,由主席團常務主席梁振英主持。主席團確定:2012年11月24日至12月4日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的提名時間;2012年12月19日上午舉行選舉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投票選舉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主席團確定劉漢銓為主席團新聞發言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的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由選舉會議成員10人以上提名。每名選舉會議成員提名的代表候選人不得超過36名。

選舉會議成員提名他人為代表候選人,應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提名信》。選舉會議成員本人登記為參選人的,需要由其他10名以上選舉會議成員為其填寫代表候選人提名信。

年滿18周歲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凡有意參選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應領取和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參選人登記表》。參選人須對所填事項的真實性負責;在提名截止日期以前,送交參選人登記表和10名以上選舉會議成員分別填寫的代表候選人提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