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沙6月1日電(記者譚暢)經過5月26日、27日兩次勞動爭議仲裁開庭審理之後,跨國連鎖零售商沃爾瑪在湖南常德關店引發的勞資糾紛有了最新進展:勞方全票否決沃爾瑪方面提出的向每名工人支付3000元訴訟成本的調解方案。
3月5日,沃爾瑪(湖南)百貨有限公司常德水星樓分店負責人向全體員工宣佈,因該店經營效益不佳,決定於3月19日關店,同時為員工提供了轉崗安置和領取相關經濟補償終止勞動合同兩種安置方案。
對於安置方案,沃爾瑪常德水星樓分店工會和部分員工提出質疑,認為店方未履行提前30天通知全體員工或工會的法定義務,事先也未就安置方案和員工或工會進行溝通,係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雙方形成勞動糾紛。據分店工會主席黃興國介紹,3個月來,數十名員工自發分成3班,24小時守在門店外,阻止資方轉移物資。
在此期間,常德有關部門多次組織協調會,但各方未能協商達成一致。4月25日,沃爾瑪常德水星樓分店69名員工和分店工會分別向常德市勞動人事爭議和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爭議仲裁申請。
5月26日、27日,常德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對兩起爭議案件進行開庭審理。黃興國在庭審中提出三點訴求:要求確認資方的安置方案無效;要求確認資方的決定違反集體合同,需承擔賠償責任;要求資方就閉店安置與工會進行協商。勞資雙方在兩天的庭審中均同意進行庭外調解。
黃興國1日告訴記者,分店工會收到常德市勞動爭議仲裁部門轉達的資方調解方案,資方向69名員工以訴訟成本的名義每人支付3000元。這一調解方案已被員工全票否決,工會將於節後正式將否決結果通知仲裁部門。
“現在沃爾瑪常德店經營都停止了,我們作為員工可以理解公司的難處,願意與公司協商解決此事。但是,公司提出每人支付3000元作為訴訟成本,員工們感覺沒有受到尊重。”黃興國說。
沃爾瑪區域公共關係總監李呈舫此前就仲裁一事回復記者:“對於常德店的員工安置問題,我們始終嚴格遵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處理此事。由於此案目前已進入法律流程,我們不便對該案細節進行評論。在此過程中,我們會積極參與並將充分尊重員工的權利。”截至記者發稿時,沃爾瑪方面暫未就調解方案被勞方否決一事作進一步回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