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商家“抬价” 福州保市场价格稳定

中国新闻网

text

1月27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支队走上街头、店铺,对部分商家明码标价不规范等问题责令整改,及时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市场价格稳定。 钟欣 摄

中新网福州1月27日电 (叶秋云 游振云)连日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牵动着民众的心,各地民众为防疫纷纷购买医用外科口罩、消毒液等物品,部分商家见此“抬价”。1月27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支队走上街头、店铺,对部分商家明码标价不规范等问题责令整改,及时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市场价格稳定。

当天上午,福州市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支队在对防疫用品的价格执法检查中发现,某大药房第四十二分店销售的KN95口罩以及84消毒液未明码标价。

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当事人整改,并依据《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及《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以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1000元(人民币,下同)决定,并责令当事人通知该公司总部,立即部署各门店做好防疫用品价格的明码标价工作。

此外,执法人员同时对该企业销售的KN95口罩的加价幅度进行了调查取证。当事人解释,该款KN95口罩原来未销售过,是新进的货源,因春节放假,账务还没结算,KN95口罩的进货票据无法及时提供。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后续调查情况正在进行中。

当天下午,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又查处了另一家药店。该药店第十五分店销售的可露牌消毒液(100ml)及家康牌电子体温计(型号MT-JC218软头)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当场处罚1000元。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经营者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依法经营,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严格执行政府依法制定的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群众发现串通涨价、哄抬价格或者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及时拨打“12315”举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