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延期还本付息造成的不良上升有充分估计,部分政策措施本身有防风险的作用。
银行要完善欺诈模型运用,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立即停止融资支持,防范道德风险。
我国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趋势没有改变,这决定了银行业受疫情因素导致的不良贷款攀升也将是短期的,不良贷款持续大幅攀升的经济金融基础并不存在。
从企业类型看,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以及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均在政策覆盖范围之内。湖北地区可扩大至包括大型企业在内的所有企业。
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应对疫情挑战、符合保险原理的保险产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创新保险服务方式;简化程序手续,提升服务效率。
对于外界普遍关注的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是否会引发企业逃废债问题,导致银行不良贷款大幅攀升,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3月6日晚间回应称,有关延期还本付息的政策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出台的一项临时性、阶段性政策,具有特殊性。受疫情影响,银行总体不良贷款会出现一定程度的上升,对此监管已有充分估计。总体来看,疫情对经济金融的冲击是暂时的。
3月1日,银保监会会同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以下简称“6号文件”),对符合条件、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
“在政策实施过程中,我们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始终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注重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具体谈到:
一是重点支持前期经营正常、受疫情影响遇到暂时困难、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业。
二是有效防范风险,对于贷款期间企业经营出现实质性变化的,及时予以相应处置。
三是完善反欺诈模型运用,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立即停止融资支持,防范道德风险。在企业复工复产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正常经营,如果这些企业仍不能按时正常还本付息,贷款该认定为不良的就要认定为不良。
他强调,受疫情影响,银行总体不良贷款会出现一定程度的上升,对此监管已有充分估计。“事实上,我们出台的一些政策措施本身就有防风险的作用。例如,实施贷款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就是为了防止疫情前银行的良好客户,在疫情之后变为不良客户。这些企业并不是自身经营失败,疫情过后,绝大部分企业会很快恢复和扩大生产,转上正轨,仍然是银行支持的好客户。”
另外他指出,疫情对经济金融的冲击是暂时的,我国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趋势没有改变,这决定了银行业受疫情因素导致的不良贷款攀升也将是短期的,不良贷款持续大幅攀升的经济金融基础并不存在。我国银行业拨备充足,拨备覆盖率在180%以上,资本充足率平均约14%,具有较强的风险抵御和损失吸收能力。我们也继续鼓励银行加大力度及时处置不良贷款。按照“6号文件”有关要求,银行可给予中小微企业贷款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付息安排,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罚息。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对于少数受疫情影响严重、恢复周期较长且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中小微企业,如果企业有更长期限的贷款延期还本需求,银行可与企业协商确定另外的延期安排。银行和企业都要讲诚信,依法合规,一定要避免说假话、报假材料,甚至是借机逃废债。
那么,是否又会出现延期后集中还本付息?
他回复,6月30日后,银行可根据企业受疫情冲击程度、恢复经营情况等,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企业自主协商、合理确定后续的还本付息计划。
总的原则是:充分考虑企业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状况,充分考虑企业实际偿还能力,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针对不同企业,还本付息计划应体现区别对待、差异安排,在实施过程中要有操作性、灵活性,具体可采取等本还款、等额本息、不定期还款等多种方式,避免延期后本金或利息集中偿付造成企业资金周转再度紧张。
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的主要受惠对象有哪些?
按照“6号文件”有关要求,对于符合条件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的贷款,可暂不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不收罚息。相关政策的具体受惠对象,可以从以下几个维度把握:
从行业类型看,政策可覆盖受疫情影响的各个行业。对于受疫情影响特别严重、遇到特殊困难的行业,例如交通运输、批发零售、文化娱乐、住宿餐饮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给予倾斜。
从企业类型看,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以及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均在政策覆盖范围之内。湖北地区可扩大至包括大型企业在内的所有企业。特别要指出的是,受疫情影响的个体工商户,均可享受此次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
从贷款性质看,主要是针对生产经营性贷款。包括货车司机、出租车司机等特殊群体的个人经营性质贷款,可参照个体工商户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同时,鼓励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根据自身经营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参照“6号文件”对企业和个人客户实施临时性延付租金等安排。
那么我们来具体看一下企业申请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保险业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方面可以发挥哪些作用?
上述发言人指出,保险作为一个提供风险保障的特殊行业,是可以大有作为的。
据初步统计,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已有68家保险公司开发了600余款保险产品,湖北地区保险公司已响应倡议,将2020年1月23日起所有有效车险保单的保障期限适当顺延,按1.5-2个月的顺延期限估算,减少车险保费支出约37-50亿元。保险公司也可通过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为中小微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提供增信支持。据了解,保险机构已累计支持70多万家企业获得贷款1000多亿元。另外,保险公司还针对医护人员、小微企业员工开发了新的保险产品,提高保险金额。有的还提供了免费保险捐赠。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进一步加强对保险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通过发挥现代保险功能作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他谈到:
一是继续加强疫情期间保险服务工作。及时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车险续保提醒工作,优化简化续保流程,加大电子保单推广力度。对于运输防疫物资和重要生活物资的物流企业车辆,可通过适当顺延保险期限、延期缴纳车险保费等方式给予支持,以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鼓励保险公司适当减免疫情期间停运的营运车辆、船舶、飞机部分保险费用。
二是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应对疫情挑战、符合保险原理的保险产品,如针对疫情停工停产造成财务损失的营业中断类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对购买相关保险的企业给予适当保费补贴。
三是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创新保险服务方式。积极运用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引导企业通过互联网、微信公众号、手机小程序等线上方式办理业务。
四是简化程序手续,提升服务效率。督促保险公司开设理赔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承保理赔手续和材料要求,放宽承保理赔时限,高效满足复工复产企业的保险需求。
下一步监管部门将如何推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金融政策的落实?
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指出,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监管部门将持续督促银行保险机构,落实好已出台的各项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金融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加强监测统计。完善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相配套的统计监测机制,特别是在现有统计框架基础上,强化对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的监测统计,及时掌握相关政策落实进展情况。
二是加强窗口指导。强化各项政策解读,指导银行保险机构用好用足相关支持政策,确保政策落实不打折扣、政策效力不层层递减。
三是加强总结评估。及时对各项政策落实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努力解决好政策落实中遇到的各种堵点难点;对各项政策落实过程中的良好经验进行总结。
四是加强配合协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疫情变化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其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措施,形成合力,积极做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