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译/观察者网 李焕宇】
眼看着美国总统大选就剩两个月了,美国一些人士不禁想起4年前颠覆民调的那场选举——民主党候选人希拉里·克林顿以300万张的选票优势输给了唐纳德·特朗普。
一向反对特朗普的《纽约时报》将这一切归咎于美国的“选举人团制度”。9月8日,他们发文称,该制度赢者通吃的选举规则使得拿不到最多选票的人赢得选举在美国成为可能,而这将毁掉美国。
《纽约时报》报道截图
文章先用当下民调领先的民主党候选人拜登做了例子。根据民调分析师内特·西尔弗发布的图表,如果拜登以五个百分点或更高的优势胜出,他会以超过700万张选票的优势击败特朗普,从而稳操胜券。若他的选票优势为450万,那他仍然有四分之三的机会成为总统。
但是,假如拜登仅以300万张选票获胜,那特朗普连任的可能性就会猛增。若拜登的优势下降到150万张选票,那拜登当选总统的几率将不到十分之一。
这也让文章作者,《纽约时报》编委会成员韦格曼(Wegman)感到无法理解,他称,在一个基于所有选票平等原则的代议制民主制度中,为什么赢得最多选票的人可以——而且确实是一再地——输掉这个国家最具影响力的选举。
在他看来,总统是唯一一个必须平等代表所有美国人的职位,担任这一职务的人,必须从全体美国人手中赢得最多的选票,但美国从来没有通过直接普选选出它的总统。
因此,当下的选举人团制度运作情况尤为鲜明地提醒人们,美国的民主是不公平、不平等和不具有代表性的。世界上没有其他先进的民主国家使用这样的东西,因为正如特朗普会说的那样——选举受到操纵。
2016年美国大选时的直播画面
文章称,该制度问题的核心就在于“赢者通吃”,各州将所有选民的选票都授予在本州得票最多的候选人,其结果是抹杀了该州所有未投票给领先候选人的选民。
它还导致了另一种不公平——即政治倾向稳定的州不受重视,大量的资源全部砸向了摇摆州,而那些与所属州主流政治倾向相反的选民就如同“消失”了一样。
这一制度的害处并非只是现在才引起注意。被称为美国宪法之父的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对各州赢家通吃的规则也感到非常不安。正如他在1823年的一封信中所写的那样,采用赢家通吃规则的州“就像一串珠子”,并不能反映其公民真正的政治多样性。他非常不喜欢这种做法,并呼吁通过宪法修正案禁止它。
詹姆斯·麦迪逊 图片来源:历史网
不仅仅是自由派明白赢者通吃的问题。1950年,得克萨斯州众议员艾德·戈赛特(Ed Gossett)在国会发表演讲,抨击不公平的选举制度——这个制度令一些选民仅仅因为自己的居住地,就能在选举中比其他人拥有更大的影响力。当时,纽约是美国最大,也是最重要的摇摆州,决定其摇摆方向的选民是大城市地区的少数族裔。
“那么,请理解我不反对在哈林区的黑人投票,也不反对他的选票被计数,”戈赛特说,“但我确实不喜欢两党都会花一百倍的金钱去争取他的选票,而且他的选票在国家政治的天平上,价值是得克萨斯州一个白人选票的一百倍。”
“仅仅因为他们(少数种族和族裔)恰好位于两三个大的工业枢纽州,就如此重视他们的几千张选票,这是否公平,是否诚实,是否民主,是否符合每个人的最大利益?”他说道。
艾德·戈赛特 图片来源:美国众议院
由于这一不公平的规则,在真正的总统选举开始前,数千万美国人的选票就已经神奇地消失了——而在选举日的六周后,538名选举人聚集在全国各地的州首府投票选举总统。“蓝州”把他们所有的选举人票都给予民主党人,不管有多少共和党人投给他们的候选人;“红州”则正相反。
《纽约时报》认为,鉴于种种原因,废除选举人团制度目前还不在讨论范围内,因此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像麦迪逊在两个多世纪前试图做的那样:废除各州层面赢家通吃的法律。
借助《全国普选州际协定》(National Popular Vote Interstate Compact)这样各州之间达成的一项协议。各州可将自己的选举人团选票投给全国(而不是各州境内)赢得最多选票的候选人。当代表多数选举人票的州加入时,该协议就将生效,这会使得所有美国人的选票都与彼此有关,而且每个人的选票都是平等的。得票最多的人将自动成为总统。
文章称每当最新的总统大选全国民调公布后,随之而来的都是异口同声的回应:谁在乎呢,全国普选毫无意义。不过,仍有几千万美国人在乎,文章作者也在其中。
他特意提到,如果你认为这是心怀怨恨的民主党人为了获胜而策划的阴谋,那么试想下得克萨斯州哪天变成蓝色时,共和党人将面临一个令人不快的意外——一旦民主党总统候选人赢得更多选票,所有这些共和党选民就会突然消失,共和党候选人入主白宫的希望渺茫。正如艾德·戈赛特所问,这怎么公平?
作者还不忘拉特朗普出来作证。2012年,特朗普在大选之夜发推说,“选举人团制度是民主制度的灾难。”作者认为,除非特朗普内心和他们一样,相信获得最多选票的人应该获胜,否则他为什么这么在意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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