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纽约州州长科莫周五(6月12日)签署一系列法案,加强对警察的问责措施,包括禁止警员以“锁喉”的方式制服疑犯以及允许查询警方长期隐瞒的警员纪律纪录。
据《联合早报》报道,科莫在曾遭白人警员锁喉致死的黑人小贩加纳(Eric Garner)家属等人的见证下,签署了有关措施成法。有关措施将禁止警员以“锁喉”的方式制服疑犯,以及设立一个特别检察官办公室,调查市民与警方接触期间及之后死亡的事件。
科莫说:“警察改革早该推行,弗洛伊德案只是许多悲剧中最近的一起。”
他还签署一项行政命令,规定州政府要以警方明年4月1日前制订的改革措施为考虑因素,再决定是否向对方拨出资金。
除纽约州外,首都华盛顿市议会已在周二(9日)通过改革警队法案,禁止在控制人群时使用催泪弹、橡胶子弹及胡椒喷雾,也不得以锁喉的方式制服疑犯,并禁止雇用遭其他警队革职的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