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官员称中方官员竞选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如“雇佣纵火犯管理消防局”,华春莹:美迄今不批准公约,却动辄以公约卫士自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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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时报-环球网报道 记者 李司坤】在17日举行的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提问称,美国国务院亚太事务助理国务卿史达伟近日在智库演讲中,敦促所有参与国际海洋法法庭选举的国家仔细评估中国候选人的资格,称选举一个中国官员加入该机构,就像雇佣一个纵火犯来管理消防局,请问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对此,发言人华春莹在回应中称,美国迄今不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却动辄以公约的卫士自居。

“美方有些人很善于来制造一些耸人听闻的词,来污蔑和攻击中国。”华春莹说,“大家都知道,国际海洋法法庭是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建立的重要国际司法机构,中方一直高度重视并且大力支持法庭的工作,与法庭保持良好合作关系。”

华春莹强调,法庭代表世界各主要法系,确保公平地区分配,这是公约缔约方的长期共识和一贯实践。法庭法官以个人身份履职,中方提名的候选人精通国际法、海洋法,在国际海洋法领域有着丰富的学识和实践经验,完全符合法庭规约所规定的条件,并且已经得到联合国亚太组的合格。“如果能当选,必将为法庭的工作为和平解决海洋争端做出重要的贡献。”

华春莹指出,大家都知道,美国迄今不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却动辄以公约的卫士自居。“史大伟助卿完全无视公约缔约国就法庭法官选举所达成的基本规则,以及缔约国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安排,煽动国际舆论恶意攻击中方,肆意对公约缔约国指手画脚,这种做法才是真正的对公约对国际法律秩序和国际关系的最大的破坏和践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