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羅君兒綁架案8名被告在深圳被一審判決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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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29日就綁架商人羅定邦孫女羅君兒的案件,作出一審判決,8名被告全部罪成,判監22個月至15年,罰款2萬至10萬元人民幣。

據香港媒體報道,主犯猶敦魁綁架罪成判監15年,兼罰款10萬元人民幣;王譽錕、王立波、熊登輝、張襖江、毛小兵,亦被判綁架罪成,判監10至13年。

戴迅輝與梁起順,則被判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成,分別判監22個月及3年。

事主羅君兒於去年4月在香港家中被人綁架並禁錮在山洞,4天后家人交出2800萬港元贖金獲釋。案發後,大部分贖金於今年3月尋回。

同案另1名在香港被捕的內地男子鄭興旺,早前在香港高等法院承認非法禁錮,判監12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