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希望在國務院決定的自由貿易試驗區內暫停實施針對外國投資的相關法律,包括外資、中外合資、中外合作企業設立及變更審批等有關法律規定。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擬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有關授權申請。
據新華社報導,專家指出,本次常務會議在試驗區轉變政府職能、創新開放模式和強化法制保障方面的表述,體現了改革的新動向,也將為試驗區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打下基礎。路透社說,此舉表明中國很可能進一步向海外投資開放。
上海自貿試驗區將包括外高橋保稅區、機場綜合保稅區、保稅物流園區、洋山保稅港區等4個海關特殊監管區。
要制度創新而非政策優惠
自7月初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的消息公佈後,一些外界人士紛紛猜測,這個試驗區能給地方帶來什麼樣的優惠政策。然而,本次國務院常務會議將“轉變政府職能,探索負面清單管理放在首位,顯示制度創新才是試驗區的重心所在。
據新華社報導,上海市政府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周振華說:“自由貿易試驗區不是特區也不是新區。它的意義不在於爭取若干優惠政策,而旨在建立一套與國際接軌的、新的制度體系,實現對投資、貿易等領域的高效管理。
近年來,行政審批制度對經濟發展的制約作用越發明顯。對此,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探索負面清單管理。所謂“負面清單,實際上是定出一個投資領域的“黑名單。在這個名單之外,“法無禁止即可為,這種制度創新無疑將大大提高企業的投資效率。
金融中心
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方案於7月初獲批,除了在貿易、投資方面取消壁壘、放寬准入等措施,還涵蓋人民幣的自由兌換、放寬外匯結算額度,以及探索放開國際資本進出的可能性。
根據《方案》,在上海自貿區先行先試人民幣資本項目下開放,並逐步實現可自由兌換等金融創新。
另外,未來企業法人可在上海自貿區內完成人民幣自由兌換;上海自貿區也很可能採取分步驟推進人民幣可自由兌換的方式,比如先行推動境內資本的境外投資和境外融資。方案中還提到將為上海自貿區設立21項激烈措施,旨在吸引海外投資,涵蓋包括金融服務、大宗商品交易和文化行業等。
上海自貿試驗區將包括外高橋保稅區、機場綜合保稅區、保稅物流園區、洋山保稅港區等4個海關特殊監管區。中國去年設立了深圳前海和珠海橫琴兩個自貿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