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香港北角油街12號,一座紅磚白墻的二層小樓內人聲鼎沸,許多藝術家齊聚在此為“起動!油街實現展覽揭幕。
“油街實現是粵語油街12號的諧音,也是這座百年老建築的新名字。作為港英時期的皇家遊艇會會所舊址,如今在特區政府主導下,它已變身為香港一個視覺藝術新地標。
圖為“油街實現藝術中心全貌。
特區政府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藝術推廣辦事處總館長劉鳳霞說,改造儘量保留了歷史建築原貌,又注重帶給觀者全新感受,希望任何人都能在此自由交流。
這只是香港老建築活化的最新一例。近年來,香港越來越多的老建築在各界推動下得以保存並煥發新生命。這座歷史根基尚淺的城市,在引領現代化浪潮的同時,也不忘轉過身去,以其獨有的方式小心呵護著往昔的印跡。
珍惜市民的集體回憶
比起內地許多城市,香港或許缺乏“歷史厚度,但正是對那些為時不遠的集體記憶,港人倍加珍惜。
2006年,舊中環天星碼頭遷建事件在社會上引發爭議。就在這一年,民政事務局開始檢討文物建築保護政策,研究把“集體回憶、“社會價值加入評級標準,並委任專家小組以新標準重新審視歷史建築。
2007年1月,民政事務局首次公佈香港歷史建築的部分清單,總數達496項。此前,這一名單並不向外公開,僅供政府內部參考。部分原因在於涉及私人物業等敏感內容,公開評級將對物業造成影響。
根據規定,香港歷史建築被分為三個級別,一級歷史建築為具特別重要價值,須盡一切努力予以保存,可以考慮予以法定保護地位;二級歷史建築為具特別價值,須有選擇性地予以保存;三級歷史建築為具若干價值,並宜於以某種形式予以保存,如保存不可行則考慮其他方法。
據特區政府公佈的資料,2007年首批公佈的496幢文保建築中,分別有一級歷史建築117幢,二級185幢,三級194幢。2007之後的幾年,當局又陸續評估了200餘棟建築。2013年一季度,再評出一級歷史建築6幢,二級3幢,三級4幢。
此外,政府還將15名新成員加入到新一屆古物諮詢委員會中,包括反對拆卸中環天星碼頭的民間團體成員。
2007年7月,特區政府發展局成立。發展局官員接受採訪時說,該局一個重要職能便是在新的文物保育政策下推動文物保育工作。2008年4月發展局成立文物保育專員辦事處專司其職,與古物古跡辦事處和其他相關部門一起推進歷史建築活化、文物影響評估、文物保育宣傳教育等相關活動。
分類“活化
評出清單確定保護名錄僅是第一步,相形之下,具體的保育工作更具挑戰性。發展用地之緊張,現代化生活需求之旺盛,財政預算之壓力,產權類別之多樣,等等,都加重了文保這一普世性難題在香港的難度。
對於古建保護的原則,特區政府在政策制定之初便提出了“活化的概念。現任政務司司長、時任發展局局長的林鄭月娥說,“活化就是為歷史建築尋找新的生命、新的用途。與傳統保育概念不同,活化在保存歷史建築的同時擴展其用途,強調以創新的方法予以善用,使之成為獨一無二的文化地標。
循活化思路,發展局文物保育專員辦事處開始給老建築注入新生命。該機構負責人告訴記者,評出的文物建築中,大概六成屬政府所有,四成為私人物業。產權不同,具體保護辦法也不同。
2008年出臺的“活化歷史建築夥伴計劃,是給政府產權歷史建築開出的“藥方。政府邀請非營利機構提交申請,以社會企業的模式活化政府歷史建築。申請書須詳細列明如何保存歷史建築併發揮其歷史價值,如何運營、以及令社區受惠。
獲選的非營利機構將獲得政府一站式諮詢服務,若有充分理據,政府還會提供一次性撥款,以支付建築翻新工程的全部或部分費用,或者付給社會企業開辦成本和最多首兩年的營運赤字,該撥款上限為500萬港元,先決條件是社會企業預計可在開業初期後自負盈虧。此外,政府還會與這些機構簽訂有法律約束力的租約,收取象徵性租金。
文物保育專員辦負責人向記者介紹,該計劃至今推出三期,已活化16個項目。其中著名包括一級歷史建築雷生春活化為香港浸會大學中醫藥保健中心,荔枝角醫院活化為饒宗頤文化館,二級歷史建築舊大澳警署活化為大澳文物酒店,前北九龍裁判法院活化為美國薩凡納藝術設計學院香港分校,等等。
對私人產權文物建築,特區政府則為其量身定制了“維修資助計劃。該計劃通過向私人業主提供資助,以鼓勵或換取他們保育及活化這些歷史建築。每宗成功申請的資助額會根據申請人提供的資料來厘定,現每宗資助額上限為100萬港元。
建於上世紀30年代的中華電力總辦事處的鐘樓,就是其中一個成功案例。該建築被評定為一級歷史建築,經過商討,政府以放寬建築物高度及地積比率為條件,換取業主對建築物鐘樓部分的保護;同時業主同意在被保存的鐘樓部分開設兩個博物館,對市民免費開放,一個是和中華電力企業有關的電力博物館,另一個是有關香港歷史的展館。
除這兩項規模化的活化計劃外,香港還有很多其他文建保護方式,例如通過“以地換地保住中式大宅景賢裏,採取“留屋留人辦法維護灣仔藍屋,等等。
景賢裏是建於上世紀30年代一座紅磚碧瓦、古色古香的中式大宅,業主一度有意清拆建新屋。就在業主開始清除瓦頂的2007年,該建築被列為法定古跡。隨後發展局和業主協商,用毗鄰此處、同等大小的地和業主交換,保住古宅並著手活化。
“夥伴式運作
袖珍之地、發展不過百多年的香港,時下已是文建保護界的取經之所。
林鄭月娥坦言,過去發展壓力巨大,香港也曾失去了很多文物建築,但隨著社會進入成熟階段,社會上已經有共識,政府必須重視文物歷史和民眾要求。
“最重要的原則是要維持城市發展和文物保育的平衡。她說,在制定和落實建築文物保育政策時,要兼顧幾個重要因素:首先是公眾的利益;其次是尊重私人產權;再者要考慮政府財政負擔。
香港大學建築學院院長龍炳頤評價,香港近年的活化政策實現了各方多贏的局面,從而較好地平衡了前述幾大因素。
他說:“活化歷史建築夥伴計劃等計劃在運作模式上並非單純依靠政府或市場某一方,而是在政府及專業人士的監督之下,將歷史建築交予社會機構運營,既能減輕政府負擔,又能有效的保證歷史建築在運營過程中其歷史文化價值不被破壞,同時還能提高公眾對於歷史建築保護與更新的關注度,是一種名副其實的“夥伴式運作。
但不管出自政府還是市場、私人,保護任務越重,資金難題便越大。雖然政府投放20億港元用於古建築翻新活化,並預留1億港元用於復新建築頭兩年的運營虧損補貼,但單靠政府財政不是長久之計。今年4月,特區政府發展局發佈《香港設立法定文物信託基金的可行性、架構和推展計劃研究報告》,考慮以信託基金方式更有效動員社會各界參與文物保育工作。
報告認為,一個計劃週全的信託基金可以解決目前很多問題,諸如可進一步確定相關文化遺產的地位、可鼓勵公眾討論和參與、可幫助香港與國家分析經驗、還可開拓資金來源等。
文物保育專員及辦事處官員表示,每個城市發展歷史迥異,在文物保育方面肯定會有不同之處,不可能直接照搬,但是相信“平衡發展與保育的基本原則能通用,每個城市能在此思路下摸索出一條有自身特色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