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11日,2021年全国政协会议和全国人大会议相继闭幕。一周时间内,代表委员们的提案陆续发布。从扶持创作者到尊重原创,再到劣迹艺人与饭圈管理……他们提案与建议背后,是影视行业面临的困境与挑战。解决这些问题,从业者会拥有更加友好的创作与投资环境,并带动影视行业的良性发展。
贾樟柯:建议向电影创作人员提供金融支持
加大对文化产业投资的呼声每年都不会缺席,而今年的提案将获得投资的主题聚焦在创作人员个体身上。
人大代表、导演贾樟柯向电影创作人员提供信贷基金的建议引起广泛关注。在提案中,他指出“60%-70%的电影创作人员都是自由职业者,而电影的创作周期非常漫长,有的可能达到2-3年”。在长周期的创作中,自由职业者收入不稳定,幕后的创作人员收入薄弱。
在发言中,贾樟柯以东城区与北京银行共同推出的“文化英才贷”作为用金融手段扶持创作的案例。根据该金融方案,北京银行将对文化领域的人才提高授信额度,最高可达1000万元。
自2018年当选人大代表起,贾樟柯的多个提案都聚焦于文化产业发展,为艺术创作者发声。此次为艺术创作者争取金融政策支持,或多或少也反映出艺术创作融资难的问题。
以文艺电影为例,近些年国内市场上涌现出不少口碑极佳的文艺电影,但它们在国内“叫好不叫座”的现象依然存在。2020年底,获得威尼斯电影节地平线单元最佳影片提名的《气球》上映首日排片占比仅2.4%,揽下国内外电影节9项大奖的《日光之下》仅收获104万票房。今年1月上映的《小伟》票房仅145万,而上映两周的《郊区的鸟》票房仅有29万。
2020年,贾樟柯在第四届平遥国际电影展。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文艺电影难以依靠票房获得可观的利润,这也意味着它们需要走上与商业电影不同的融资道路。部分制片方将目光投向国内电影节的创投会,但“缺钱”依然是文艺电影发展的瓶颈。
艺术创作靠不上市场,政策调节或许能解决一定问题。在电影产业相对发达的国家中,对电影创作者进行扶持的政策并不少见。在电影产业迅速发展的韩国,文化部设立电影辅助金,主要资助从事独立制作的年轻导演,最高申请金额可达到4亿韩币。
由政府牵头、金融机构提供的针对艺术家个人的信贷渠道,可以为电影创作者的收入和创作投资“开源”。与韩国直接拨款给电影创作者不同,贾樟柯提出的贷款支持是通过市场化手段支持文艺创作,“不是纯粹补贴,是要还的”。
资金支持文艺创作者的目的是培养专业顶尖人才。贾樟柯也在采访中表示,中国电影不仅要有“高原”,更要有“高峰”,这需要各种各样的人才政策和产业政策加以支持,才能“让这些年轻一代电影人才更好地施展发挥”。
培养顶尖文艺人才也出现在其他代表的建议中。张光北提议国家建立艺术特殊人才的培训计划,侯光明建议推出“卓越文艺人才培养计划”。成立一套科学完善的艺术人才培养体系,培养优秀文艺创作者,是产业发展的当务之急。
阎晶明:希望主管部门能够对作品署名规则作出具体要求
剽窃抄袭一向是笼罩在原创作者头顶的阴云。2020年底,余飞、宋方金、琼瑶、王小平、庄羽等111位编剧、导演、制片人、作家联合签署一封
反抄袭公开信
,反对有抄袭劣迹的编剧、导演进行不良话题炒作,呼吁资本和社会不要给抄袭者提供舞台,尊重原创。
联合公开信表达出文艺界创作者们对维护原创权益的强烈渴望,也反映了现行规则制度下,知识产权保护仍旧存在漏洞。今年多位委员代表的提案建议也围绕保护原创作者权益展开。
中国作协副主席阎晶明和导演郑晓龙在各自的提案中都强调了“署名权”的重要性,希望主管部门能够对作品署名规则作出具体要求。
郑晓龙指出,部分电视台或放映厅“为了增加广告时间,会把片头、片尾剪短甚至直接拿掉,造成介绍主创人员的字幕一闪而过,甚至直接消失。这其实是不尊重创作者署名权的表现。”
保护知识产权,一方面要从源头尊重原创作者的权益,向社会大众广而告之原创作者的贡献;另一方面,也要对剽窃抄袭行为进行严厉处理,积极鼓励原创作者进行维权,从法律和制度层面保障创作者利益。
郑晓龙表示,“抄袭,就和偷东西是一样的”,文化领域的剽窃理应受到法律制裁。阎晶明则希望能够在影视行业内引入监督惩罚机制,将多次故意侵权的公司列入黑名单,通过罚款、取消发行资质等措施,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
在维护原创者权益的问题上,行业已经先行一步作出反应。今年2月底,作家庄羽
成立反剽窃基金
,用以帮助原创作者维权。此举得到人大代表、编剧赵冬苓的赞许。她表示,“这是一件非常好、也非常有勇气的事情”,这也意味着“打击抄袭已是行业共识”。但是她也指出,反剽窃基金未来如何运作仍然有待摸索。
赵冬苓:避免影视作品受到劣迹艺人的“连坐”
剽窃抄袭之外,近些年有关惩治劣迹艺人的话题引发了公众的广泛讨论。
赵冬苓建议对劣迹艺人的惩戒要分等级,针对道德层面和法律层面的不同问题,可采用不同的规则和章程分开惩戒。这一方面有利于艺人自律,另一方面也可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影视作品受到劣迹艺人的“连坐”。
劣迹艺人固然应当被抵制,但承担后果的主体远不止问题艺人本身,还有相关作品背后的创作团队。《赢天下》(原名《巴清传》)两位主演均爆出负面新闻,出品方唐德影视不得不花6000万换脸却仍然播出无望。吴秀波的出轨丑闻曝光被封杀后,北京卫视春晚、《王牌对王牌》等节目的工作人员不得不耗费精力将他从节目中去掉。而《翡翠恋人》等影视剧也因主演郑爽卷入代孕弃养风波,上线遥遥无期。
相比于前两年惩治劣迹艺人的提议,这一次,赵冬苓将这些影视作品和影视公司也纳入考虑范围内,通过将劣迹艺人与无辜受累的作品划清界限。遇到受劣迹艺人牵连的作品时,投资方如何索赔、补救,均可通过相关章程加以规定。不过,资本的风险如何限定在可控范围内,仍旧需要大家在实践中探索。
在采访中,她还透露,从中宣部给她的答复来看,有关方面已经对惩戒劣迹艺人有所规划。
针对劣迹艺人的惩戒措施,近期也已经有制定行业规则的尝试。今年2月,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发布《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首次明确劣迹艺人的惩戒措施和复出程序,也提出了分级惩戒的措施:“根据演艺人员违反从业规范情节轻重及危害程度,分别实施1年、3年、5年和永久等不同程度的行业而联合抵制”。
图片来源: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官网
然而,对劣迹艺人的认定标准依然不够明确。中国演员协会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规范仅限于
“行业自律”
,不设置社会举报的渠道。对劣迹艺人的认定,是由行业协会自行组织商讨,并未落实在文字或章程上。
行业道德标准的制定刚刚起步,仍然需要时间继续加以完善。但对于艺人的严重违法行为,也可以在法律层面进行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建议将“一次吸毒,终身禁演”写进法律法规中。
此外,与演艺明星紧密相连的不良“饭圈”风气,也持续受到代表委员的关注。
饭圈文化与教育问题密切相关。继2020年在小组会议上提出“饭圈文化”与未成年人偶像观等问题后,今年人大代表宋文新再次建议整顿“饭圈”文化,引导未成年人理性崇拜偶像。
对饭圈风气的整治不应当“一刀切”。宋文新认为,最需要治理的是无底线饭圈文化。在她看来,破坏社会秩序、粉圈互撕、超出边界的粉丝经济等皆可被定义为“无底线”。“粉丝投入大量时间、精力、金钱,体系化、团队化地组织接机、跟车等粉圈活动,破坏社会秩序,侵犯艺人隐私权,造成很大负面影响。”
在全国政协委员、广西柳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韦震玲看来,由于资本的介入,演艺明星后援会在运作上已经是社会组织,应当纳入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的管控范围内。她指出,社会组织活动的内容、筹集经费的资格都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登记备案。
杨利伟:期待更多优秀科幻作品出现
如何解决文化市场上“劣币驱逐良币”的问题,是文娱产业提案中的另一重点。
在此话题下,首当其冲的仍旧是部分业务能力差、却长期占据公众视野的流量明星。导演刘家成提出“影视剧选角不能唯流量论”,在微博上引起热烈讨论。政协委员磨长英也提出,要减少流量明星的霸屏,适当减少纯娱乐栏目的比重时间。
磨长英进一步提议,用以替代流量明星、吸引社会大众注意力的,是科学家与科学技术,科技宣传也可以借鉴娱乐化的方式。政协委员杨利伟亦在采访中提到了艺术对科学传播的重要性。他表示,《三体》《流浪地球》等科幻作品,用艺术唤起人们对科学的兴趣,催生大家对这方面的重视和人们对科技的追求。小时候,他曾阅读科幻作品《小灵通漫游未来》,培养了对科学的兴趣,现在他也“期待更多优秀科幻作品的出现”。
《流浪地球》海报
2019年起,伴随《流浪地球》等科幻作品的成功,文娱产业内掀起投资科幻电影的热潮。去年8月,国家电影局、中国科协发布《关于促进科幻电影发展的若干意见》,写明科幻电影创作生产、发行放映、特效技术、人才培养等十条政策措施,被称为“科幻十条”。其中有一条提出,要建立科幻电影科学顾问库,让科技界的专家学者更多地参与到文艺作品创作中来。
而两名来自科技界的代表委员跨界娱乐,呼吁科学技术相关文艺作品的制作,也体现了科技界对文艺作品传播能力的认可。
电影、剧集等主流娱乐消费形式以外,代表委员们也提出保护话剧、京剧等相对小众的艺术形式的建议。北京人民艺术剧院院长冯远征建议设立话剧专业奖项,让更多话剧从业者得到荣誉上的肯定。京剧表演艺术家张建国指出目前京剧艺术缺少中青年领军人物的现状,希望能够有政策扶持,培养更多戏曲人才。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