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属企业大肆产销不合格柴油、环境违法问题突出,中国化工遭督察组曝光

界面新闻

text

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国化工)所属企业在环保方面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5月11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反馈督察情况》称,近年来,中国化工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方面不够坚决,所属部分企业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违法违规情况较为突出。

中国化工是中国最大化工企业,拥有7家专业公司、4家直管单位、89家生产经营企业,控股9家上市公司,11家海外企业,346个研发机构。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中国化工下属公司中国化工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纵容山东昌邑石化有限公司等五家下属企业大肆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柴油,仅2018年对外销售80余万吨,硫份最高超标985倍。

中国化工重规模扩张、轻发展质量问题也较突出。自2004年成立以来至2018年底,中国化工陆续并购的69家地方国有企业中,有47家已破产、注销、停产或成为僵尸企业,或进行产权转让,遗留大量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督察组发现,中国化工部分下属企业环境守法意识淡薄,2013年以来,有65家生产经营企业因环境违法问题被行政处罚。

其中,济南裕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蓝星石油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等企业因为环境违法问题分别受到地方行政处罚40次、30次和14次。

另一些下属企业多次冲破法律底线、漠视地方监管。例如,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因为环境违法违规问题先后被行政处罚9次,累计处罚金额达219万元,但该企业拒不缴纳罚款,并试图向第三方环保工程公司转嫁行政处罚责任。

督察组还指出,针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环保问题,中国化工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的环境管理尚处于空白状态。

2013年以来,中国化工下属企业因生态环境违法违规问题被处罚高达287次,但中国化工对这些情况普遍不了解、不掌握,仅对上报的36次处罚案件进行考核扣分,对于层层瞒报漏报行为未组织纠正和查处。

针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中国化工的整改落实工作也不够有力。在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公开反馈意见中,涉及中国化工所属企业六家。但中国化工一直没有组织推动整改工作,导致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和假装整改问题多见。

例如,黑龙江昊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督察整改方案要求及时清理5.9万吨电石渣并将土地恢复原貌,而是采取“污染搬家”方式将电石渣转移至厂区内堆存,且无任何防渗措施。

此外,中国化工环境污染和风险隐患突出。例如,2013年以来,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向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转移或以副产品名义出售黑色水解物等危险废物约3.4万吨。

督察组要求,中国化工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考核和对下属企业的日常监管,承担起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要加大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力度,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推动督察指出问题的整改。

此外,要加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充实环境管理人员;对失职失责问题,要按照按有关规定严肃、精准、有效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