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人丽妆IPO上会通过,仍被追问经营模式是否可持续

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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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6月4日晚间发布的公告显示,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人丽妆)A股IPO首发获通过。

这已经是丽人丽妆第二次提交IPO。2016年8月,丽人丽妆首次向证监会提交招股事,2018年1月证监会公告显示丽人丽妆首发IPO未获通过。

丽人丽妆由黄滔创立于2007年,是中国第一批做线上零售服务商的公司,主要业务是为美妆品牌运营网店和卖货,业内一般称其为电商代运营公司。简单来说,丽人丽妆就是为品牌开设线上专柜。招股书显示,丽人丽妆已与超过60个品牌建立合作,包括美宝莲、施华蔻、雪花秀、兰芝等。

丽人丽妆上海总部

丽人丽妆拟于上交所上市,计划公开发行不超过4010万股,计划募集5.86亿元,用于品牌推广与渠道建设项目、数据中心建设及信息系统升级项目等。

根据丽人丽妆招股书数据,2016年至2019年上半年,公司营收分别实现20.16亿元、34.2亿元、36.1亿元和16.57亿元,净利润分别实现8070万元、2.26亿元、2.51亿元和1.51亿元,增速有所下滑。

界面时尚查询第十八届发审委2020年第85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看到,发审委对丽人丽妆提出询问的问题主要围绕其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的可持续性。

电商零售业务是丽人丽妆的核心业务,即公司与美妆品牌签订销售协议,以买断方式向品牌方或其国内总代理采购产品,再通过在电商平台开设官方旗舰店销售产品,自负盈亏。在此过程中,丽人丽会提供店铺建设及运营、产品采购及库存管理、客户服务等一系列服务。招股书显示,电商零售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92%

界面时尚此前曾报道

,这种合作模式关系稳定、货源牢靠,如果运营得当,营收数字也十分可观。

但买断模式也意味着丽人丽妆将承担更大的风险,例如对公司资金提出较高要求、有库存过剩的可能性等等。

事实上,2018年丽人丽妆申请被否时,发审委就曾认为其利润主要来自品牌方的返利存在风险。

此次丽人丽妆首发获通过,发审委又表示公司从品牌方获取返利金额较大,要求丽人丽妆说明多个问题,包括公司与各品牌方合作及返利政策是否具备可持续性、

公司获取新品牌合作的能力和报告期内品牌客户流失的原因、公司经营业绩是否主要依赖于品牌方的返利,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等。

另外,发审委还要求丽人丽妆说明其与阿里巴巴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招股书显示,阿里巴巴子公司阿里网络对丽人丽妆的持股比例为19.55%,为其二股东。

审核公告中,发审委追问了丽人丽妆与阿里网络及关联方关于优先业务合作的约定具体内容、丽人丽妆与阿里巴巴集团各类业务定价的公允性、丽人丽妆是否对天猫/淘宝平台构成重大依赖等多个问题。

不过,黄滔曾在接受界面时尚采访时表示:“丽人丽妆不仅是依赖天猫,基本上生意全在天猫,我觉得这个没什么不好。”

黄滔称自己认可淘宝和天猫的媒体和营销价值,并认为淘宝和天猫这样适合培育爆款的平台符合丽人丽妆的需求。黄滔表示,丽人丽妆增长的天花板只是取决于培养团队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