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企跨国诉讼完胜国际巨头 中国高铁赢得自信

亚太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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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日报 刘翠芳】“一带一路”无疑是当下点击率和关注度最高的词语,“一带一路”将世界上有最潜力的地域连接起来起来,使沿路国家共同受益。另外,中国还计划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泛亚高铁、中亚高铁、欧亚高铁、中俄加美高铁等四条世界级的高铁线路。这四条高铁线路长,跨越不同文化和不同地质条件的区域,投资大,这些都堪称是世界级的。目前四条跨境高铁的建设方式是中国承担技术和资金,在技术方面中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然而一切的开始并非那么顺利。

2014年1月10日,德国旭普林将上海中驰集团告上法庭并索赔人民币1400万元,理由是上海中驰集团提供的用于京沪高铁的声屏障产品侵犯了其在中国的某项发明专利权。

跨国官司上演发明专利权大战 “早已被公开的技术”成重要证据

上海中驰是典型的民营科技企业。上海中驰集团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新材料研发、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成立于2005年5月,主要产品以声屏障为主。该集团多年致力于声屏障等噪声控制难题的解决,拥有多项国家专利。产品也广泛应用于各地公共设施,也包括京沪高铁等国家重点项目及大型市政工程项目中。

而原告方德国旭普林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是国际建筑及土木工程界的巨无霸。同时也是德国最大的承包商之一,在全球拥有超过8000名员工。在2013年度全球最大225家国际工程承包商中旭普林排名在第63位,2014年度上升至第58位。

根据专利法,侵权产品的生产者和使用者均需要缴纳专利许可费。一旦上海中驰败诉,中国高铁所使用的绝大多数金属插板式声屏障均需要缴纳专利许可费,这不仅会对国家和人民财产造成严重损失,而且中国高铁声屏障还会被扣上侵权的帽子,影响中国高铁的国际声誉。

2014年11月20日上海中驰集团一审败诉,被判赔偿旭普林人民币800万元。

面对意外的专利诉讼和不利判决以及对方的和解请求,上海中驰集团迅速组织技术、法律、知识产权专业团队将该专利与我方产品进行认真的技术分析和比对,发现德方技术的公开具有全球性特征,该技术在90年代已经是公开的技术,二是该技术在相应的国家(德国)没有专利,更无从谈侵权。

随后上海中驰集团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并针对涉案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

**旭普林的“中国棋局”可谓用心良苦 **

在高院的第一次谈话中,对方律师陈述“本案受到德国商会和德国使馆的关注”,试图从政治角度对中驰造成心理影响,胁迫中方同意对方的和解请求。

最令人费解之处是该专利的权利要求写入了非常细致的技术特征,比如长度1800mm以上,厚度1.5mm以上等,都是招标文件的具体技术要求。欧盟乃至德国没有申请注册的所谓专利,且是“上个世纪即被公开的技术”,在中国反而被申请为有效的专利。被告方律师认为,德方旭普林藉此作废的专利杀手锏,一是可以垄断中国蓬勃发展的高铁市场,二是足可以迟滞中国高铁走出去的国家战略。

此外,涉案专利的无效可有效避免专利权人的不正当竞争和对高铁声屏障行业的垄断,为中国高铁节约近20亿元左右的专利费用。过去已经建成的京沪、武广、石武、京石、大西等高铁,金属插板式声屏障产业总额达到300亿元,除掉辅材,只算声屏障板体,应该也有200亿元,一般行业内的利润率为5-10%,照此来算,中国高铁声屏障估计要缴纳15-30亿元的专利许可费用。

**前车之鉴:国内企业要增强知识产权意识 **

2015年9月7日,上海中驰集团收到专利复审委员的无效决定书,宣告涉案专利全部无效,历时一年零八个月的专利侵权案最终以中国民企的完胜而画上句号。

相比国内企业,国外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比较强,非常善于运用专利诉讼来限制竞争对手,达到打击竞争对手的目的,当力量弱小的民营企业遭受到国外企业的专利恐吓时,往往害怕退缩,以和解来换取暂时的和平。

面对国际巨头咄咄逼人的攻势,中方企业以技术自信和维权得当,从而赢得了旷日持久的跨国官司。上海中驰集团此次的胜利,给所有的国内企业树立了榜样,击碎了国外企业不可战胜的神话。

国内企业需要的是正确的决断力和对本土技术的信心,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才有可能在面对国外企业的威胁时,坐怀不乱。另一方面,此次的诉讼,要意识到创新对于企业的重要意义,在“一带一路”的背景下,企业要抓住国家转型的重要契机,迎接各种挑战和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