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高考"保过班"换来268分 法院判返还考生1万元

亚太日报

text

父母给即将高考的孩子花费5万元报了文化课“保过班”,达不到约定分数不仅退钱还有额外补偿。但最终,孩子的高考分数没有达到承诺分数,孩子起诉辅导班,要求退学费和补偿款共7万元。近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为双方均存在过错,酌情判决培训机构返还辅导费1万元。

2016年3月,17岁的许一杰刚结束艺术统考。为了考入理想学校,许一杰(化名)和父亲在济南找到了一家文化课培训班,并和培训班负责人李佳静(化名)签订了一份“保过协议”。

协议中,双方约定许一杰自2016年3月11日起参加文化课辅导协议班,学习至学期结束(三个月);辅导总费用为5万元整;李佳静承诺如果因非不可抗拒因素,许一杰2016年山东省高考文化课未过285分,需退还已付的5万元,并额外补偿2万元。

此外,双方还约定,课时安排为一对一课程100节(每节2小时),小班课程适当进行。在合同履行期间,李佳静共向许一杰授课一对一课程56节,小班课程200节。

在2016年夏季高考中,许一杰成绩为268分。没有达到文化课285分的成绩要求,许一杰和父亲要求退钱,李佳静则表示,学校已经履行了培训义务,孩子成绩受多种因素影响,拒绝退款。双方闹上法庭。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鉴于高考文化课成绩事关学生个人和教学方法双重因素,法庭遂依法酌定判决:额外补偿金由学生和学校各承担一半,即培训机构需补偿学员许一杰1万元赔偿金。许一杰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中,济南中院认为,双方当事人在明知2016年6月7日、8日两天为全国统一高考时间的情况下,签订2016年3月11日入学至2016年6月6日结束的为期三个月的培训合同,约定时间本身不足三个月,导致客观上该份合同不可能履行完毕,对此双方当事人均存在过错。

另外,许一杰未按照协议约定上课,李佳静未全部履行涉案合同规定的课程,双方均存在过错,均应承担合同未达到预期目的的责任。

(来源: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