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债违约余震:海通证券涉嫌协助永煤违规发行债券和操纵市场,交易商协会启动调查

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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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丨马晓甜

河南国企永城煤电旗下债券违约事件进一步发酵。

11月18日晚间,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官网(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披露,于近日对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了自律调查。根据调查获取的线索并结合相关市场交易信息,发现海通证券及其相关子公司涉嫌为发行人违规发行债券提供帮助,以及涉嫌操纵市场等违规行为,涉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和交易所市场公司债券。

交易商协会表示,将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子公司开展自律调查。如调查中发现相关机构存在操纵市场等涉嫌扰乱市场秩序的恶劣行为,交易商协会将予以严格自律处分,并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

对此,海通证券在当日晚间也随即发布公告回应,表示公司将积极配合自律调查的相关工作,严格执行交易商协会《关于进一步 加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业务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11月10日,永城煤电发布公告称,公司因流动资金紧张,2020年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20永煤SCP003”到期不能足额偿付本息,已构成实质性违约。

消息一出,引发债券市场巨震,相关煤炭、城投以及信用资质相对脆弱的企业债券价格大跌,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迅速发布评级下调公告,决定将永城煤电公司主体长期信用评级由AAA降为BB,并列入可能降级观察的名单。多只债券信用等级也由AAA调降为BB,并列入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

11月12日,交易商协会表态称,关注到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继2020年10月20日发行“20永煤MTN006”后迅速发生实质性违约。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规则》,协会将对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是否有效揭示风险并充分披露、是否严格履行相关职责启动自律调查。在调查过程中,若发现相关机构违反自律规则的,交易商协会将予以严格自律处分;如相关机构存在涉嫌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等违法行为的,交易商协会将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

就在17日,永城煤电又一次公告表示,由于流动资金不足,公司第四期和第七期超短期融资券“20永煤SCP004”、“20永煤SCP007”兑付存在不确定性。上述两只债分别应于11月22日、23日兑付,应付本息金额分别为10.32亿元、10.25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发生违约之前,11月2日,永城煤发布了《关于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无偿 划转事项的公告》。公告称,永煤控股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将公司所持有的部分股权进行无偿划出。同时, 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能源董事会亦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将其下属部分资产无偿划入至公司。

东方证券认为,当下处于信用扩张周期的末期,永城煤电、华晨集团的违约存在逃废债的嫌疑,不能反映系统性风险。两家企业在违约之前均存在转移优质资产的嫌疑,偿债意愿偏弱或是这两家国有企业在宽信用、经营状况没有重大变化的情况下违约的主要原因。

界面新闻记者梳理公司财务报表发现,近年来,永城煤电业绩滑坡严重,2017年至2019年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0.22亿元、-11.44亿元、-13.17亿元

三季报显示,截至2020年9月30日,永煤控股母公司的货币资金为66.69亿元,年初则为92.93亿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仅为27.5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