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检察院13日对外发布了《上海市检察机关关于深化服务保障科创板注册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表示,将探索对涉科创板案件实行集中管辖,由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集中管辖上海市涉科创板证券犯罪案件,完善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办案机制。
意见提出,建立健全涉科创板刑事案件线索移送研判机制,畅通与上海金融法院在办理涉科创板民事、行政案件中犯罪线索的同步移送研判机制,实现早发现、早研判、早治理。
意见表示,探索建立证券公益诉讼制度,探索在资本市场等金融秩序领域开展公益诉讼,特别是在违规披露、欺诈发行等涉众型资本市场违法犯罪中寻找合适的切入点。
意见指出,依法惩治涉科创板证券犯罪。依法严惩涉科创板职务犯罪,加强穿透式审查,并依法严惩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犯罪行为,提高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犯罪成本,净化资本市场环境。
此外,意见还提出,探索证券投资者保护衔接机制,通过探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基础上的先行赔付制度,有效弥补证券投资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