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报道,5月2日,记者从长沙市天心区法院获悉一起父亲逼儿子“头悬梁”读书的案例。男子李某自幼在家暴中长大,坚信棍棒之下出孝子。从儿子6岁起,李某就逼他用头撞墙练“铁头功” ,效仿古人让儿子“头悬梁”,用长绳高高地束起头发,甚至用铁丝捆住儿子的手,让其在家里不停地跑。4月28日,天心区法院作出人身保护令,禁止李某恐吓、辱骂跟踪、骚扰和接触儿子。李某当场写下保证书。
让6岁的孩子撞墙练铁头功,用铁丝捆手,“头悬梁”读书,以至于严重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都2020年了,还将“棍棒底下出孝子”的糟粕奉为圭臬,李某的行为让人匪夷所思。
古人“头悬梁,锥刺股”,凸显的是其自主的学习意识,一直是我国传统教育理念里劝人好学上进的经典案例。而这里的父亲则是强迫儿子“头悬梁”,明显突破了法律底线,甚至涉嫌虐待。
报道中没有介绍这位“棍棒爸”的受教育程度和职业情况,但从某些行为表现来看,他身上显然有一种愚昧的气息以及法盲的气质。
自己从小经历父母的“棍棒教育”长大,就认为自己被“教育出来了”,因而要将上辈的“文化”传承下去,从这一点我们不难分析,这位“棍棒爸”其实就是一场失败的家庭教育的受害者,甚至是一位牺牲品。
更严重的是,这位爸爸身上显然还带有浓重自私色彩的“孝子”价值取向。“棍棒爸”暴力训儿的目的,与其说是为了孩子成才,不如说是为了训练出一个符合父亲意志和利益的“孝子”。假若儿子还要步其后尘、继续传承下去,那才是最可怕的问题。
而从法律的层面分析,长沙这位“棍棒爸”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孩子作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家长有教育培养子女的义务,但没有对其施暴的权利。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事件中,涉事母子能勇敢面对及时寻求司法力量的帮助,当地司法部门不把这当家务事,依法出具“人身保护令”保护这位6岁小童,这些做法都值得称赞。
“棍棒爸”虽是极端个案,但这种个案仍有启示意义,并且重申了一些常识和法治概念。
比如,子女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拥有不可侵犯的人身权利,父母必须尊重孩子的权利,遵守国家法律。从教育的理念来说,健全人格才是健康成长的前提,赋予孩子健康的成长环境,拥有健康的人格,远比“棍棒成才”更重要。
那些以“棍棒成才”之名,行家庭暴力之实的所谓“教育方式”,还是省省吧。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