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司法改革試點拉開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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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上海7月12日電(記者姜微、楊金志)7月12日,上海市召開全市司法改革先行試點部署大會。在中央的統一部署和安排下,作為首批試點地區的上海,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正式啟動,相關改革方案備受各界矚目。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韓正強調,試點工作要始終堅持改革的正確方向,緊扣中央頂層設計和中央政法委提出的意見要求,始終牢牢把握可複製、可推廣的要求,積極穩妥推進改革試點,進一步加強組織保障,確保各項改革措施落實到位。

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對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作了全面部署。不久前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於司法體制改革試點若干問題的框架意見》和《上海市司法改革試點工作方案》,對若干重點難點問題確定了政策導向。根據中央關於重大改革事項先行試點的要求,上海等6個省市先行試點,為全面推進司法改革積累經驗。

上海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市司法改革試點推進小組組長姜平介紹說,上海的試點工作包含五項內容:完善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檢察官及司法輔助人員職業保障制度;完善司法責任制;探索建立省以下法院、檢察院的法官、檢察官省級統一管理的體制;探索建立省以下法院、檢察院經費省級統一管理的機制。

記者了解到,上海準備用3到5年的過渡期,逐步推行嚴格的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制度。

同時,上海將改革審判委員會制度,大幅減少個案指導,強化審委會總結審判經驗、討論決定審判工作重大問題、實施類案指導等方面的職能。並且大力加強對司法權力的制約監督,建立法院、檢察院辦案人員權力清單制度。

根據試點方案,上海將探索建立省以下法院、檢察院的人財物統一管理體制。在人員管理方面,形成全市法官、檢察官“統一提名、分級任免”,有效減少外部干擾、提高司法公信力。

上海司法機關相關負責人表示,司法改革試點工作,首先必須符合中央明確的改革方向,必須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各項改革試點都必須從中國國情出發,從上海實際出發,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道路。

“司法體制改革,不只是司法機關內部的改革,更不只是上海一地的改革。這項改革是黨的戰略、國家戰略,關係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完善和堅持。”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崔亞東說。

當前,上海司法改革試點工作的“路線圖”和“時間表”已經明晰:從即日起,上海在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市檢察二分院及徐匯、閔行、寶山區法院、檢察院等8家單位先行試點;2015年一季度,上海全市將全面推進司法改革試點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