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繼偉:2020年基本建立現代財政制度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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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部長樓繼偉近日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說,中國將在2016年基本完成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重點工作和任務,2020年各項改革基本到位,現代財政制度基本建立。

“深化財稅體制改革不是政策上的修修補補,更不是揚湯止沸,而是一場關係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深刻變革,是一次立足全局、著眼長遠的制度創新和系統性重構。樓繼偉說。

樓繼偉說,從邏輯看,預算管理制度改革是基礎、要先行;收入劃分改革需在相關稅種稅制改革基本完成後進行;而建立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需要量化指標並形成有共識的方案。整體改革任務重、難度大、時間緊。

他表示,今明兩年是關鍵。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預算管理制度改革要取得決定性進展,稅制改革在立法、推進方面取得明顯進展,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要基本達成共識,2016年基本完成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重點工作和任務,2020年各項改革基本到位,現代財政制度基本建立。

樓繼偉說,稅制改革重點鎖定六大稅種**,包括增值稅、消費稅、資源稅、環境保護稅、房地產稅、個人所得稅。**

增值稅改革下一步營改增範圍將逐步擴大到生活服務業、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等各個領域,“十二五全面完成營改增改革目標,相應廢止營業稅制度,適時完成增值稅立法。

加快煤炭資源稅改革,推進資源稅從價計徵改革,逐步將資源稅擴展到水流、森林、草原、灘塗等自然生態空間。

建立環境保護稅制度,將現行排污收費改為環境保護稅。

加快房地產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由人大常委會牽頭,加強調研,立法先行,紮實推進。

樓繼偉表示,進一步理順中央和地方收入劃分, 主要是在保持中央與地方收入格局大體不變的前提下,合理調整中央和地方收入劃分,將收入波動較大、具有較強再分配作用、稅基分佈不均衡、稅基流動性較大的稅種劃為中央稅,或中央分成比例多一些;將地方掌握信息比較充分、對本地資源配置影響較大、稅基相對穩定的稅種,劃為地方稅,或地方分成比例多一些。 收入劃分調整後,地方形成的財力缺口由中央財政通過稅收返還方式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