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港澳研究會辦座談會:高度警惕"港獨"思潮蔓延

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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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全國港澳研究會于10日在北京舉辦專題座談會,會上多位專家表示,要高度警惕香港本土激進分離主義和“港獨”思潮蔓延。

上月有人在香港宣布成立“香港民族黨”,聲稱要廢除香港基本法,目標是建立“香港民主共和國”。針對此動向,當日,10余位來自內地和港澳的專家、學者、法律界人士出席座談會,就有關問題展開研討。

多位與會者認爲,上述“港獨”言行不僅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也違反香港基本法及香港本地法律,危害性極大,要高度警惕,堅決遏制。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王磊強調,憲法和基本法就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作出了規定,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港獨”分裂國家,超出了言論和結社自由的範圍,不受法律保護。

他指出,“港獨”有三個嚴重性,即挑戰了“一國兩制”,挑戰了國家主權,挑戰了憲法和基本法;並認爲其傷害了中華民族、香港大多數市民及內地民衆的情感。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軍事管理研究所常務副所長王新建提醒,“港獨”思潮並非今天才有,在香港回歸前就存在過,2003年也有人公然提出分裂國家的主張。他強調,分裂行爲危害國家安全,要高度警惕其危害性,不能讓“港獨”思潮蔓延坐大,不能掉以輕心,否則將養癰爲患,後果不堪設想。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陳端洪認爲,“港獨”重大的錯誤是缺乏曆史常識。他說,中國近代史以鴉片戰爭及香港割讓爲開端。在香港回歸後,如今再聲言“港獨”,喚醒中國人對近代史痛苦的曆史記憶,無疑是冒天下之大不韪。

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創會會長陳曼琪和該協會副會長黃國恩,在座談會上詳細列舉基本法及《香港回歸條例》、《刑事罪行條例》等香港本地法律中有關反對分裂國家、危害國家安全的多個條款。

她們指出,有人錯誤地認爲,因未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在香港現有法律體系下,發表任何關于“港獨”,甚至推動“港獨”的言論無罪,不會負上任何刑事責任。事實上,根據有關法律,“港獨”最嚴重定罪可處終身監禁。

針對聲言“港獨”者提出廢除基本法的主張,澳門大學法學院院長莫世健、社科院法學所副所長莫紀宏等指出,不應以矛盾心態、選擇性解讀基本法。正因有基本法才保障香港市民的權利,若搞“港獨”分裂及廢除、破壞基本法,則言論、結社等權利將得不到保障。

他們強調,“一國”是“兩制”的前提,若搞分裂,無“一國”則也就無“兩制”。基本法恰恰是維護香港繁榮穩定局面的保障,只有尊重基本法才能實現共贏。

多位專家還表示,任何言論及結社自由都有限制和前提,不能危害國家安全和領土主權完整。希望香港社會正確認識“港獨”的危害性,堅決反對相關言行。唯有如此,才能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