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程序”的干部提拔,为何经不起晒?

新京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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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在父亲单位被提拔”一事,有了新进展。

据新京报报道,山西朔州新闻网发布消息称,朔州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联合调查组介入,已责令市文旅局暂停本次干部调整,将根据调查结果,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虽说完整的调查结论有待后续发布,但“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的表述,已经透露出些许信息。在这次人事安排疑点丛生的背景下,这番表述也契合公众的观感。

就在此次提拔公示被网友质疑后,涉事单位曾表示,曹某婷年龄问题系工作人员笔误,目前的提拔符合程序,按照回避制度,拟将其调整到局属其他事业单位。但现在看,“符合程序”的说法符不符合事实,恐怕仍有疑问。

在此事上,公众最大的疑虑就是,“女子在父亲单位被提拔”行为是否合规合理。当地相关部门对此显然应拿出具体的政策依据,以详尽解释回应舆论关切,而不是只给出一句笼统的“符合程序”,为何符合程序却语焉不详。

之前当地涉事部门文旅局方面在解释“不存在违反回避制度”时曾称,曹某婷是工勤岗,其父是管理岗,虽在一个单位但业务不一样。

但该说法也让此事不经意间又多了个疑点:工勤人员在未转入管理岗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直接进入领导干部行列?

要知道,《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党政机关的工勤人员不能登记为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工勤人员也不能过渡为参公人员;即使是以代干、聘干、转干身份,已经提拔在领导岗位上的工勤人员,也要逐步退出实职,只享受相应级别的待遇。

在此背景下,当地文旅局下属事业单位中的工勤人员却逆势一步跃升到干部岗位,虽然副科级级别并不高,但也难免引发质疑。

目前此次干部调整已暂停,相信当地联合调查组会对公众质疑的问题给出明确说法。而该事件中的诸多疑点问题,也该调查清楚,包括起初有关方面回应时说的“符合程序”——为何“符合程序”的提拔却经不起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