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檢嚴查山西污染等四起事故背後失職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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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發生泄漏事故的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新華社記者範敏達攝。

記者10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山西天脊集團苯胺泄漏事故已被最高檢列入重點掛牌督辦案件。

2012年12月31日,山西天脊集團發生苯胺泄漏事故,有關單位遲報事故,影響惡劣。對此,最高檢高度重視,密切關注事件進展。1月9日,最高檢將此案列為重點督辦案件併發出督辦通知。

督辦通知要求,山西省三級檢察機關組織力量,深入調查,對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涉嫌瀆職等犯罪的,應依法嚴肅查辦,並將查處結果及時上報。同時,最高檢派出督辦組趕赴山西,督促指導該案辦理。

據了解,此前最高檢已將貴溪校車落水事故、蘭考火災事故、南呂梁山隧道爆炸事故列入重點掛牌督辦案件,並適時派員趕赴當地指導督辦案件。

最高檢有關負責人介紹,歲末年初,事故頻發,影響惡劣,四起事故發生後,當地檢察機關均及時介入調查。最高檢也對案件適時掛牌督辦,要求地方檢察機關深入查辦事故可能涉及的瀆職犯罪的同時,要求當地檢察機關積極開展預防工作,督促當地相關責任部門加強監管,堵塞安全漏洞,杜絕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記者同時獲悉,在江西省貴溪市幼兒園班車落水導致11名幼兒死亡事故中,最高檢督查組及時趕赴貴溪,督辦該案。目前,已有兩名官員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