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挂牌企业转板上市制度呼之欲出。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总经理徐明2月6日在《金融时报》发表署名文章时透露,证监会正就新三板挂牌企业转板上市制度履行相应程序,将适时对外公开征求意见。
去年10月25日,新三板全面深化改革开启,其中一项关键的改革举措,即在新三板市场设立转板机制,允许在精选层挂牌满一年,符合《证券法》上市条件和交易所相关规定的企业,直接向交易所申请转板上市。整个过程只需挂牌公司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由证券公司保荐,向交易所提出转板上市申请,无需证监会核准。
“转板上市制度的推出,为中小企业增加了一条上市可选路径”。徐明表示,由于转板上市是存量股份上市,不存在历史上一级市场受二级市场影响的情形,市场预期会更加明确。企业不必因上市工作而摘牌、暂停资本运作,不必重复信息披露,可节约上市成本,有利于主业发展。
他同时指出,转板上市与IPO的区别在于公开发行阶段的不同,上市标准基本一致,不会造成监管套利。转板上市的企业,其规范性、经营质量经过了市场检验,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质量,提振投资者信心,有利于整个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
安信证券新三板研究团队负责人诸海滨也在比较港股转板机制后表示,企业转板上市相较于IPO上市,已有一定数量的公众投资者,且不涉及集资,审批上市的过程会比较快,审批口径相对比较宽松。企业转板上市后也有望快速开启再融资项目。
而如制度所约束的,新三板挂牌企业想要实现转板上市,需先进入精选层企业的行列。据统计,截至2月5日,新三板市场已有整整20家挂牌公司透露出公开发行登陆精选层的意向。
“转板上市是给企业的一个选择题,不是必选题,转板上市制度不会影响新三板独立市场地位。”徐明透露,目前中国证监会正就转板上市制度履行相应程序,将适时对外公开征求意见。此外,股转公司还将深化与区域股权市场的合作对接,研究区域市场优质挂牌企业更顺畅转到新三板的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除透露转板机制最新进展外,徐明还在当日文章中表示,公开发行进入精选层的相关制度改革上,股转公司还将坚持市场化方向,借鉴科创板注册制经验,进一步简政放权。对公开发行、200人以上定向发行等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证监会在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意见的基础上履行核准程序,证监会不设发审委。
全国股转公司开展自律审查时,则会坚持信息披露核心,组建挂牌委员会,完善集体决策机制,实现审核标准、审核程序和问询回复的全过程公开。股票发行的价格、规模、节奏主要通过市场化的方式,由发行人、证券公司等市场参与主体决定。相关安排遵循了注册制的理念,下一步将根据新《证券法》和国务院对于注册制全面推行的总体安排,适时做好衔接。
在增强市场融资交易基本功能方面,徐明也透露称,股转公司将进一步丰富融资工具,优化优先股制度,研究推出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多样化融资品种。全国股转公司已专门成立了创新实验室,将持续开发、丰富市场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