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裕咸案12人获刑,法治不容“黑恶化”截访

新京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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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访者陈裕咸被殴打致死案”,一审判决引发舆论关注。

2017年6月3日,陈裕咸第一次到北京上访。次日,他被北京神州畅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12个截访成员拦截后殴打致死。陈裕咸被截访人员殴打致死3年零5天后,绰号老纪、和尚、东北、法海、老于、老黑等12个非法截访者的判决下来了。

据新京报报道,6月9日,北京市二中院作出一审判决,12个截访人员均犯故意伤害罪分别获刑3至14年,其中主犯牛力、苏日力格获刑14年,陈云、郭林鋆获刑11年。

正义迟到了,但没有缺席。12名截访人员获刑,对陈裕咸在天之灵无疑是种告慰。

从陷入“种子悬案”被拘留、支付取保候审保证金及赔付受损农户费用,到2017年6月上访反映后被非法截访人员殴打致死……陈裕咸之死,是一幕不折不扣的人间悲剧。

3年来,该案在司法层面激起了不少回响:从法院认为陈裕咸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决定撤销陈裕咸“销售伪劣种子案”,到全部非法截访者被绳之以法,正义的身影愈发抵近,正义的轮廓愈加完整。

那些曾嚣张一时的非法截访者,因为侵犯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益,均受到了刑法的严厉制裁,特别是主犯牛力、苏日力格、陈云、郭林鋆,四人均获10年以上的重刑。一门内外勾连的“好生意”,最终换来的是沉重的违法代价,这对那些枉顾法律、漠视生命者也是种警醒。

跳出个案看,这次判决还传递出强烈的法治信号。相关恶势力团伙成员被定罪量刑,折射出国家司法机关扫黑除恶的态度和决心:没有人可以剥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更没有人可以把暴力威胁、殴打他人当作发财致富的“摇钱树”。截访跟黑恶化手段媾和,也为法治所不容。

十多名截访人员获刑,意味着该案离正义更近了一步。接下来,该案牵涉的更多乱象,显然也需要置于法律视野下一并打量。

从报道的情况看,被害人家属还诉诸法庭,要求其确认上犹县政府截访行为违法,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2019年4月,此案已在赣州中院开庭审理。

从法律上看,这份诉求并不过分。回看案件的经过,牛力等非法截访者的“倒行逆施”,并非“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当地有关部门多年来是否存在参与非法截访的事实,也应该在法律的框架内得到进一步的审视。

▲2018年,死者陈裕咸长子陈维树与次子陈维彬在北京二中院门前合影。受访者供图

非法截访,无论何种名目,都涉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故意伤害,不仅有违《信访条例》,也违反了《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有关司法解释,即便有“官方合作”背书,有关部门也应依法作出赔偿,有关责任人员也应被追责。

考虑到诉讼案件的关联性,此前行政诉讼裁定中止的确合乎规定。但目前刑事案件已经落幕,12名相关截访者获刑,接下来行政诉讼也应尽快重启,该追责的追责,该处理的处理,给陈裕咸亲属和公众更完整明晰的交代。

因截访引发的案件,陈裕咸案并非个案。之前的刘明霞自缢身亡案,也是当地政府截访,采取封闭看管和殴打体罚等违法措施后,所酿成的死亡“恶果”,尚德松、杨新军、谢守泉、王焕磊等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判非法拘禁获有期徒刑三年至六年不等。但涉事地方政府却未曾被“诉诸公堂”。该案行政诉讼走向如何,也令人关注。

是以,在12名截访人员获刑后,一度中止的陈裕咸家人状告县政府行政诉讼案,也势必会受到聚焦。从刑事诉讼到行政诉讼,期望法律的齿轮持续滚动,还原事实真相,伸张司法正义,也更好地传递法治精神。

□吴真晗(法律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