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大陸法院協助臺方送達文書案件結案率達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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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6月19日電(記者楊維漢、羅沙)記者19日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實施五年來,人民法院辦理的涉臺司法互助案件數量呈持續較快增長態勢。2013年大陸法院協助臺方送達文書案件結案率達82%,其中成功率達67%。

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介紹,2009年6月,海協會與台灣海基會簽署的兩岸司法互助協議生效實施。截至今年5月31日,大陸法院共辦理涉臺送達文書、調查取證、罪贓移交和裁判認可司法互助案件37423件。其中大陸法院請求協助的案件數量增長勢頭迅猛,2013年大陸法院請求臺方送達文書和調查取證案件數量超過前三年半的總和。

據介紹,經過兩岸通力協作,人民法院各項涉臺司法互助業務的辦理品質和效率穩步提升。臺方協助大陸法院送達文書案件結案率達70.5%,其中成功率達到77.3%,送達效果大大超過協議簽署之前。2013年,大陸法院協助臺方調查取證案件結案率為88%,其中成功率達95.5%;臺方協助大陸法院調查取證案件結案率為86.3%,其中成功率達到89%。

最高人民法院港澳臺司法事務辦公室主任郃中林表示,兩岸百姓對犯罪深惡痛絕,司法互助也是兩岸百姓共同需要。案件的結案率、成功率高,說明這個協議讓兩岸的老百姓和司法機關平等受惠。

孫軍工說,目前兩岸司法互助在地域範圍上已經實現了全覆蓋,司法互助案件類型不斷延伸,內容不斷豐富。除送達文書、調查取證和裁判認可等三類最常見的司法互助業務之外,兩岸在罪贓移交、罪犯移管等方面,近期也都取得了實質性進展。大陸有關方面積極推動年老或重病的台灣服刑人員返臺,目前已完成13例罪犯移管個案。

孫軍工表示,下一階段,兩岸應重點在深化合作上下功夫,這需要兩岸有關方面共同本著積極的態度加以推進,及時研究解決實踐中出現的新需求、新問題。

“我覺得司法互助的效率還有提升的空間,包括聯絡機制、中轉環節以及一些具體操作的問題,期望兩岸共同想辦法解決。”郃中林說,“台灣地區尚未明確認可大陸民事裁判的既判力,也尚未將大陸法院的調解書和支付令納入認可範圍,希望台灣有關方面本著落實協議約定和互惠原則,儘快加以解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