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文明好人法”施行在即:不文明行为将影响公务员考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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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姚正陆作关于《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南京市人大供图

中新网南京6月24日电 (记者 申冉 通讯员 宁人宣)24日,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高票通过备受社会关注的《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下文简称《条例》)。该《条例》不仅提出在公职人员考录中要考察文明行为表现,同时还增加了救人免责、关心弱势群体等“好人法”规定,此外,社交距离,推行分餐、公筷等文明行为也被列入《条例》。

“文明行为的主体不仅仅是普通市民,还应当包括国家机关、公共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他们更应当在文明行为促进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姚正陆介绍,因此在审议过程中,《条例》草案修改稿特别突出了行政执法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单位和公共服务单位的文明行为规范。

该《条例》草案修改稿还对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提出了明确的文明行为规范要求: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树立理性、平和、规范的理念,做到着装规范、仪容整洁、语言文明。

此外,看到老人摔倒扶不扶?由于救人之后被讹的事件时有发生,这个问题也屡次引发热议。尽管刚颁布的《民法典》第184条已经有了规定,但在《条例》草案修改稿中,特地新增了“好人法”条款:鼓励公民自愿对处于困难的人以适当方式提供帮助。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魏从农表示,“这无疑给善良的救助者吃了一颗定心丸,老人摔倒‘扶不扶’不再是困扰社会的两难选择。立法保障救人免责,这是弘扬助人为乐、匡扶正义、见义勇为等核心价值的重要体现。“

“《条例》修改中还特别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增加了‘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和需要帮助的乘客让座’。并对政府和有关单位做好弱势群体生活和出行保障提出要求,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爱心座椅、轮椅、母婴室、自动体外除颤仪等便民设施。”魏从农告诉记者。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也让社会各界高度重视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条例》草案修改稿中也增加了“等候服务时依次排队,保持社交距离”“文明用餐,合理消费,推行分餐或者使用公筷、公勺”等条款。

此外,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还提出,对老百姓普遍厌恶的、严重影响民众生活和城市形象的不文明行为进行重点、持续地整治十分必要,将特设专章对“不文明行为治理”进行规范,要求由南京市政府级批准制定和发布“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清单制度”,对高频高发的不文明行为实施重点治理。

为了鼓励文明、惩戒不文明,该《条例》草案修改稿中也明确了,对于文明行为先进人物,除了实施适当奖励和优惠便利以外,也会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时将把文明行为表现情况纳入考察内容。

据悉,该《条例》预计将于今年下半年正式实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