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千面神医” 需破除偏方迷信

亚太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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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旭阳

近日,曾在中西部“十大卫视联播”频繁显示的“医疗专家”刘洪斌(化名之一),成为新晋网红。这位苗医、蒙医、中医养生专家、北大专家等光环加身的老太太,在公共领域被“讨伐”。

应该说,国家近年来一直对非法医疗广告呈高压监管之势。在很多地方的报纸上,曾经整版吹捧疗效的非法医疗广告已经绝迹。但作为另一种传播介质,电视节目偏安一隅,成为“千面神医”们的乐土。

作为严肃媒体,涉事电视台不可能不清楚《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比如“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不得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疗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团体、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

再者,刘洪斌那些动辄中华中医医学会镇咳副会长、东方咳嗽研究院副院长、中华中医医学会风湿分会委员等一长串头衔,普通网民尚可以凭借常识推断其来历可疑,涉事电视台为何不能在审核过程中发现?

说到底,明目张胆的非法品广告背后,是广告费的诱惑。早在二十多年前,各地电视台各频道兴起栏目承包之风,电视台批发处理不重要的广告时段,这种利益链便一直暗流涌动。莫说吃苗医神药便包治百病,那些卖足浴盆的还宣称,不吃任何药,只要洗脚便包治百病呢!

“千面神医”横行荧屏的另一面,是受众亟需提高的医疗常识。从刘洪斌代言的广告来看,产品都集中在保健养生领域,多是偏方秘药。在她神采奕奕、语重心长的解说中,这些保健品成了另辟蹊径的“神丹妙药”。

这些“千面神医”极具想象力的解说,在一定程度上也迎合了受众们对偏方等神秘主义的偏信。治病的心情可以理解,但花钱事小,拖诊事大。

医学自然要符合科学的普遍规律。药物研发需要漫长、反复的临床试验,遵循药理和结果可重复验证的科学方法,治病还需遵医嘱,切忌乱了理智的阵脚。

监管部门们在刘洪斌事件后及时发声,相信此类广告将受到更为严格的清理。但正本清源,用科学态度对待疾病,才是破除偏方迷信和“千面神医”的关键。

(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