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批復20條政策 支持前海金融創新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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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劍鋒、範京蓉)日前,國家監管機構最新批復給深圳20條金融創新政策,其中僅針對前海出臺的有17條。17條政策中,國家外匯管理局1條,銀監會10條,保監會6條。證監會有望在近期作出批復。

境外帳戶將可在前海參與碳排放權交易

記者看到,國家外匯管理局同意在前海試行的金融創新政策有2條,第一條是同意在深圳開展合格境內投資者境外投資試點。而第二條則僅針對前海,支持境外機構參與深圳碳排放權交易試點。意味著境外帳戶可以直接參與深圳的碳排放權交易。

前海將設立消費金融公司

銀監會原則同意在前海試行的金融創新政策有10條,全部針對前海。

前5條主要涉及機構准入方面,包括:支持1家台資銀行將法人總部設在前海的計畫;支持深圳符合條件的銀行發起設立1家金融租賃公司;支持符合條件的金融租賃公司在前海設立專業子公司;支持在cepa框架下設立1家消費金融公司;在尊重機構自身和屬地銀監局意願前提下,同意1家異地信託公司將註冊地遷至深圳前海。

接下來的2條是在業務創新方面,包括:支援深圳市擬設的民營銀行依託股東優勢,運用互聯網技術,探索商業可持續、經營有特色、風險可控制的銀行業務模式;支持具有離岸業務資格的中資銀行在前海開展離岸業務。

最後的3條是監管創新方面,包括:研究考慮在前海增設監管派出機構;對前海設立銀行分支機搆提供綠色通道;積極與深圳市加強交流與協調,探索建立銀行業改革創新研究合作機制。記者瞭解到,深圳銀監局將持續推動各類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前海的落地,鼓勵前海銀行業機構在互聯網金融、科技金融、跨境金融創新等方面先試先行,充分發揮前海金融改革“試驗田的作用。

據悉,永隆銀行和中國聯通聯合設立的消費金融公司已啟動前期籌建準備,有望成為cepa框架下落戶廣東的第一家消費金融公司。

深港兩地保險市場有望互聯互通

保監會同意在前海試行的金融創新政策有8條(《中國保監會關於深化深圳保險創新發展試驗區建設加快前海開發開放的8條政策》),除第5條和第7條外,其餘6條僅針對前海。

1、深化落實中國保監會和深圳市人民政府簽署的合作備忘錄精神,進一步拓寬雙方合作領域,將支援前海開發開放和深化深港合作作為深圳保險創新發展試驗區建設的重要內容。

2、豐富和完善深圳保險市場體系,支持在前海設立自保公司、相互制保險公司等新型保險組織以及航運保險、責任保險、健康保險、養老保險等專業保險機構。推動前海建設再保險中心,支援設立各類再保險機構及為保險業發展提供配套服務的專業機構。

3、支援深港保險融合發展,積極探索深港兩地保險市場在產品、服務、資金、人才等領域互聯互通的方式和途徑。

4、研究在《內地與香港關於設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框架下適當降低香港保險公司在前海設立機構和開展業務的准入要求,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香港保險經紀公司在前海設立保險代理公司;支持更多保險機構利用香港市場拓寬資本補充管道,在境外設立機構並開展人民幣保險業務。

5、支持深圳保險機構開展保險資金運用創新,探索保險資金境外投資試點,進一步拓寬保險資金運用管道和範圍。

6、支持在前海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創新,鼓勵開展與互聯網金融特點相適應的保險產品、行銷、服務以及交易方式創新,培育互聯網保險新業態和新型要素交易平臺。

7、支持符合條件的深圳保險機構試點開展短期出口信用險業務,為實體經濟發展和進出口貿易提供融資便利和風險保障。

8、支援在前海探索保險監管創新,中國保監會與深圳市人民政府建立更為緊密的監管聯動和保險改革創新研究長效合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