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张玮 摄
中新网呼和浩特5月29日电 (记者 张玮)29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发布消息称,截止到2019年年底,内蒙古已达到国家每10万人配备2.8名精神科医师的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疾控局副局长郭卫东介绍道,截止到2019年年底,内蒙古精神科医师由原来的400多名增加到700多名,已达到国家每10万人配备2.8名精神科医师的要求,初步建立起由精神科医生、护士、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康复师、社会工作者组成的心理健康服务队伍。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制定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方案,采取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招聘培养等措施,加强了精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郭卫东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内蒙古将心理危机干预纳入了疫情防控整体部署,成立了内蒙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心理危机干预专家组,制定了内蒙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心理危机干预热线预案,共组建140人的心理援助热线队伍和311人的心理救援医疗队,开通了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并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及时发布全国疫情动态、普及疫情防治知识、提供心理健康服务,译制了蒙语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心理调适指南》。通过线上、线下对全人群提供心理干预服务,有效缓解了疫情期间大众的紧张情绪。
郭卫东表示,下一步,内蒙古将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主体、责任、保障措施等列入《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条例》规定;结合《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重点开展《精神卫生法》宣传,动员全社会重视心理健康;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建立健全各部门各行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搭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培育社会化心理健康服务机构”等任务和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指导,加快推进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