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保密法將生效 損害國民知情權?

亚太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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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國會開幕,圖為民眾場外要求廢止保密法。

【亞太日報訊】據中新網引述日媒報道,嚴懲泄密行為的日本《特定秘密保護法》10日將正式生效。日本共同社8日撰文指出,該法存在政府根據自身判斷擴大指定範圍和保密期限的隱患,損害國民“知情權和“報道自由等隱患也並未消除。

 

文章稱,該法主要以防衛、外交、防止間諜行為、反恐這4個領域為對象,允許將政府判定為有必要保密的安全相關信息指定為“特定秘密,原則上最多可保持30年不公開。

  

能夠指定特定秘密的為日本外務省、防衛省等19個行政機關,在上述4個領域內規定了55個項目為對象。潛水艇、飛機、武器彈藥的性能等包含其中,但根據對項目的解釋範圍可能擴大。若泄露這些機密,將被判處最高10年的有期徒刑,與因泄露一般信息違反《國家公務員法》中守密義務(一年以下徒刑)等情況相比量刑較重。

  

文章指出,在出於安全保障考慮不得不延長的情況下,保密期限經內閣批准可延長至60年。“暗號等7個項目為例外,期限還可進一步延長。

  

作為負責防止肆意指定秘密的監察機構,將在內閣官房新設以官房長官為首、各府省廳事務次官級成員組成的“內閣保全監視委員會。內閣府審議官級官員將被任命為“獨立公文書管理監,並在其下設置“情報保全監察室。然而,由於上述組織皆為政府內組織,監察功能是否到位尚不明朗。

  

文章還稱,涉密公務員將被要求完成判定其是否能接觸特定秘密的適應性測試。除了設立揭發不遵守特定秘密指定條件之舉的內部通報窗口外,首相每年將向國會匯報指定數目。

  

對於秘密的指定,雖然政府主張“禁止以掩蓋為目的的指定,並完善了監察機構等確保其妥善運用的機制(官房長官菅義偉語),但在運用方面仍然存在被擴大解釋的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