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推出混合所有制改革引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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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6月30日電(記者陳煒偉、安蓓)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0日發佈公告稱,其全資子公司中國石化銷售有限公司(銷售公司)經重組後,擬通過增資擴股的方式引入社會和民營資本,推動銷售公司從油品供應商向綜合服務商轉型。

這是中國石化推動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又一重大進展。今年2月,中國石化發佈公告,宣佈在對油品銷售業務進行審計、評估的基礎上進行重組,同時引入社會和民營資本參股,實現混合所有制經營,社會和民營資本持股比例將根據市場情況確定。

30日發佈的最新公告披露,今年4月,中國石化實施銷售業務內部重組,將31家省級分公司及其管理的長期股權投資、中國石化燃料油銷售有限公司、中石化(香港)有限公司、中石化(香港)航空燃油有限公司的業務、資產、人員全部注入到銷售公司。

目前,銷售公司已完成本次引資的相關審計、評估等工作。截至2014年4月30日,銷售公司總資產為3417.58億元。銷售公司主要經營範圍是:成品油、天然氣、燃料油等石油產品的儲運、零售、直分銷,非油品業務的開發經營(如便利店、汽車服務等)。

在引資比例方面,公告明確,本次引資引入的社會和民營資本持股比例將根據市場情況確定,中國石化董事會已授權董事長在社會和民營資本持有銷售公司股權比例不超過30%的情況下確定投資者、持股比例、參股條款和條件,組織實施該方案及辦理相關程序。本次引資不會採取公開發行證券的方式進行,最終引入的投資者數量將符合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引資流程方面,將分兩個階段多輪競價。根據公告,本次引資採用多輪評選、競爭性談判的方式,分階段實施。其中,第一階段是選擇和確定投資者;第二階段是談判交割。同時,引資過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透明原則。中國石化和銷售公司將共同成立由獨立董事、外部監事和內外部專家組成的獨立評價委員會對選定的意向投資者進行評議。

從公告內容看,對投資者的選擇確定體現了“三個優先”,即產業投資者優先、國內投資者優先、惠及廣大人民的投資者優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