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还未表态其妹妹向法院递交上诉状,或将无效

亚太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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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3日)是朴槿惠上诉期限的最后一天。朴槿惠目前还没有表态是否上诉,但是,已经有人代替朴槿惠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

据韩联社报道,朴槿惠的妹妹朴槿令13日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但是,如果上诉状不能反映朴槿惠的本意,其将无效。

根据韩国刑事诉讼法,被告人的配偶、直系亲属、兄弟姐妹,以及被告人的代理人和辩护人都可以上诉。但是,如果被告人明确反对上诉,那么其他人的上诉将无效。

据韩国法律界人士透露,如果朴槿令的上诉不是在朴槿惠的授意下进行的,上诉将不发生效力。

因“闺蜜干政案”遭弹劾下台的韩国前总统朴槿惠,6日被一审判处24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80亿韩元。根据韩国法律规定,一审宣判后,检方或被告方可以在7天内申请向高等法院上诉,因此,检方或朴槿惠方面若申请上诉,需要在4月13日前向法院提出。

韩国检方认为量刑明显不当,已经于11日提出上诉。检方表示,朴槿惠与崔顺实共谋,为李在镕获得三星电子继承权提供帮助,逼迫三星电子捐钱给崔顺实控制的两家基金会作为回报。朴槿惠间接批准李在镕作为公司继承人,据此可适用第三方受贿罪。但法院在一审中认定,关于“三星贿赂”中“继承权”的“不正请托”不存在。

(来源:海外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