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AED渐成标配,“救命神器”如何物尽其用?

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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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D(自动体外除颤仪)被称为应对突发心脏骤停的“救命神器”,近年来,给公共场所尤其是人流量较大的交通站点配备AED设备已为舆论多番呼吁。

2020年11月26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北京市政府关于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提高急救服务能力和水平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北京市卫健委副主任张华表示,北京市将制定重点公共场所社会急救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到2022年底前实现重点公共场所AED设施全覆盖。

此前,2020年10月27日,北京市正式启动轨道交通车站配置AED工作,计划2020年底前北京7条地铁线共105站点将全部配置AED。

什么是AED?按照深圳市急救中心官网介绍,AED又称自动体外除颤仪,能够自动识别需要电击的异常心律并给予电击,主要用脉冲电流作用于心脏,消除心率失常,使心脏恢复窦性心律。使用AED急救成功率远高于徒手心肺复苏,是迄今公认制止心脏骤停的最有效方法。

国家心血管病中心《中国心血管健康与疾病报告2019》曾估测,中国每年发生心脏性猝死54.4万例,相当于每分钟约有1人发生心脏性猝死。近年来,在地铁、球场、马拉松赛场等公共场所发生的心脏骤停案例频频见诸媒体。

界面新闻注意到,目前,国内大型城市对公共场所配置AED已有共识并多有举措,普及速度也在加快,但推进力度各地不一。

“在AED配置方面,深圳在全国领先。”微博大V“急诊夜鹰”、广州第一人民医院急诊科主治医师王西富对界面新闻表示。深圳于2017年开始实施公共场所配置AED计划,目前全市配备AED2500台,今年4月进行第三期AED安装配置工作,安装完成后,深圳公共场所AED将增至3500台。深圳特区报曾报道,未来5-10年,深圳计划达到每10万人配置300台AED,共计达到6万台。

杭州是全国首个以地方立法形式规范公共场所AED配置和使用的城市。《杭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明确规定6类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应当配置AED。

目前,杭州市公共场所AED共有604台,配置水平为10万人6台。在颁布《办法》的同时,杭州市政府计划通过三年时间,到2022年全市公共场所配置AED总数达到4200台。

其他城市的AED配置则更显滞后。三年前,广州市启动了公共场所配置AED的试点工作,在市内8个旅游信息咨询站点分别投放了8台AED设施,但是暂未出台全面布局AED的时间表。今年5月,广西自治区红十字会救护训练中心副主任王魁曾向媒体表示,全广西AED的投放数量不足50台。而在11月,西安市红十字会发布了公开招标25台AED的消息,此前西安市内仅有13个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投放了AED。

2019年10月,国家卫健委在答复网民关于“加快在公共场所配备AED(自动体外除颤器)”的留言时表示,在商场、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配备AED(自动体外除颤器)等急救设备,对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将极大提高现场急救的成功率。不过,国家卫健委也表示,我国在推进公众使用AED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与先进国家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

北京急救中心原副主任、中国红十字总会培训中心讲师冯庚在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表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AED的成本高,但使用率低,有些AED被配置后,直到坏掉也从没被使用过。

今年10月份发布的《深圳市公共场所配备AED三期项目公告》显示,采购2000台AED的预算金额为4060万元,每台均价为20300元。冯庚认为,城市的财力远未达到普及AED的能力,是AED在城市推广过程中遇到的普遍难题。

广州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王俊杰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示,设立AED不是一次性工作,它需要长期维护和管理。AED发挥作用,要靠内部蓄电池放电,电池寿命只有3年左右,而每块电池均价超千元。

资金来源成为AED在城市普及中的主要瓶颈,于是包括杭州等城市虽然针对公共场所安装AED出台了相关规定,但都以鼓励和倡导配备及使用AED为主,并非强制性要求。当前,很多AED的投放都来自个人购买,以及企业或红十字会捐赠等渠道。

此外,冯庚认为,“一线城市的AED配置完成后,面临的更紧要问题是如何使用,通过宣传培训和立法鼓励等方式,使人会用、敢用,使AED物尽其用,才能达到理想效果。”

王西富也认为,在AED配置完成后,急救技能和急救意识的普及更值得关注。“国内急救、心血管相关的行业组织应该面向大众发起标准化、规范化、统一化的AED培训课程。”王西富提到,“在配有AED的公共场所中,工作人员如地铁站内安检员、商场保安等是急救的‘主力军’,AED操作培训和使用应被纳入他们日常的工作流程中。”

中国医学救援学会会长李宗浩则告诉界面新闻,即便有了AED,心肺复苏术(CPR)的普及依然重要,“病人倒地6分钟以后,脑细胞开始受到损伤,超过10分钟,不可逆的损伤几乎无法挽回。在有AED的场所,需要一边有人及时进行心肺复苏术,一边有人及时取得AED设备。”

早在四年前,中国科学院院士葛均波在全国两会提案中提出建议,指出政府部门为保障公众急救体系应采取重要举措,其中包括在国内公共场所应通过立法配置AED。

对此,国家卫健委透露,该委已多次召开AED相关工作讨论会,进一步研究制订AED配置、使用等相关政策,并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通过财政投入、社会捐赠和商业运作等渠道加强AED配置。下一步,国家卫健委还将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合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加大AED配置投入,开展AED和心肺复苏的普及性培训,科学规范指导AED布设使用,积极推动AED普及。

2019年7月,《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出台,其中提出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备标准,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机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配备AED。此后在2019年12月审议通过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也提到,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设施。

国家卫健委等九部门今年9月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再次明确提出,要逐步建立统一的公众急救培训体系,提高自动体外除颤仪(AED)配置水平,完善公众急救支持性环境。

“但相关法律和配套规定仍待完善和细化。“冯庚说。比如现场紧急救助造成损害可否免责的问题,此前在2017年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在操作层面,“可通过细化立法,将与急救有关的细节,包括目击者应如何操作、如何免责,救人者可能受到的财产损失应如何补偿等写入规定,也可让公众施救时得到更详细的指导,这也是打破AED推广瓶颈的重要举措。”冯庚说。

另一方面,国家卫健委在2019年9月答复全国政协委员关于公共场所全面普及AED的提案时还透露,已委托相关单位起草院前AED设备投放布局标准,科学规范指导AED铺设使用,积极推动AED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