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前總理奧爾默特因受賄獲刑6年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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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以色列前總理奧爾默特(前)抵達特拉維夫地方法院出席庭審。

新華社發(芬巴爾·奧賴利攝)

(記者孟博)以色列特拉維夫地方法院13日以受賄罪判處以色列前總理奧爾默特6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100萬謝克(約合29萬美元)。他也成為以色列首位因受賄被定罪並獲刑的前總理。

法院認定,奧爾默特在1993年到2003年擔任耶路撒冷市長期間,對名為“聖地的高檔住宅小區建設審批給予了“特殊關照,並因此收受了開發商56萬謝克(約合16萬美元)的賄賂。

法官在宣判時說,身居高位而收受賄賂的人,傷害了公眾的信任,背叛了人民。腐敗行為玷污了政府的行政服務,嚴重危害整個社會。越是身居高位的人捲入腐敗,對社會的危害就越大。為了杜絕腐敗蔓延,必須對這種行為施以嚴懲。

奧爾默特對此判決不服,堅稱從未索賄受賄。他和他的律師表示,將上訴至以色列高等法院。

奧爾默特2006年就任以色列總理。因面臨腐敗指控,他被迫於2008年提出辭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