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越南排華半世紀 華僑命運多血淚

文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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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戰後,中越關係歷經「同志加兄弟」的蜜月期、「關係惡化」、「逐步改善」、「平等互利」等曲折過程,兩國關係每次大變動,都會引發越南改變華僑政策,華僑命運隨之跌宕起伏,常深陷苦海。

1965年前中越關係蜜月期,越南對華僑入籍完全聽其自願,並賦予華人與越南人同等權利。1965年後,中越關係暗流湧動,越南開始推行「越南化」政策,對華僑進行各種限制。1975年越南統一後,華僑處境更是極端惡化,發生大規模反華排華潮,數以萬計的越南船民(華僑)湧港,令人記憶猶新。

命華報停刊 打壓華僑先例

1975年8月,越南強令河內中文報紙《新越華報》停刊,成為排華先聲。其後至1979年,排華運動不斷升級。當局強迫南方華僑按吳庭艷統治時期強加於華僑的國籍進行登記,同時通過三次「社會主義改造運動」、兌換貨幣、接管華僑社團產業、向輸出的難民索取財物、封閉所有銀行、凍結或沒收存款、封閉進出口和貿易公司等方式,鏟除華僑經濟影響。

在南方實行迫害華僑政策後,當局又於1976年開始驅逐北方華僑。1977年初,越南實行「淨化邊境」措施,最初強迫住在邊境地區的華僑遷移內陸,後來乾脆將大批華僑驅逐出境。1978年中越關係明顯惡化時,被驅趕到中國的華僑和越南公民超過20萬,當局同時對黨、政、軍部門的華人大清洗。

1979年7月21日,大批進入我國邊境的越南難民,貧病交加,景況淒慘。這是我國醫務人員正在搶救85歲的難民林朝華。新華社記者 陶俊峰 攝

越南打擊華僑,也威脅到國計民生。1979至1986年,越南排華有所收斂,但當局未根本改變反華政策,排華運動起伏不定。如1982年10月越共「第10號指示」規定華人可被視為公民,有從事商業、運輸、印刷、加工、文化、訊息等行業及辦學權利;但不到一年,「第14號條例」取消華人上述權利,並規定已實施者應予停止和整治。

操弄南海爭議 屢釀示威

1986年後,中越對抗趨於緩和,越南放寬對華人經濟限制,政治上肯定華人對國家貢獻,賦予華人選舉與被選舉權。不過2007年中國批准現南海西沙群島辦事處升格,引起中越主權爭議。數百名越民在中國使館附近遊行,其後被越南當局禁止。

2011年6月,越南再發生大規模反華示威,數百人聚集在中國駐河內大使館外,抗議中國巡邏艇在南海干涉越南船勘探。越南官方低調回應事件,指所謂「越南人舉行示威反對中國」是歪曲事實。

2012年越南爆發的第五次反華示威 圖片來源:新華網

2012年中國將南沙等3個群島升級為三沙市,並計劃在越南近海開發石油,越南爆發5次反華示威,警方驅散並拘留部分示威者。去年6月,約150人在河內還劍湖邊集會,高叫反華口號,拉起橫額,指中國侵佔南海,要求當局採取強硬立場。今年2月紀念中越戰爭35周年期間,約百名越民在河內發動反華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