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法院驳回第二起慰安妇受害者对日索赔诉讼

APD NEWS

text

中新网4月21日电 据韩媒报道,韩国法院驳回韩国慰安妇受害者针对日本政府提起的第二起索赔诉讼。

当地时间21日上午,韩国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15庭驳回,李容洙等慰安妇受害者和金福童等已故慰安妇受害者及其家属20人发起的对日索赔诉讼。

据报道,诉讼被驳回意味着,不符合诉讼条件。法庭认为日本享有国家主权豁免,即不受韩国法院管辖。

法庭解释称,如果认定国家主权豁免,难免在宣判和强制执行过程中发生外交冲突。

法庭还指出,韩日2015年就慰安妇问题达成的协议具备外交形式,有着权利救济的性质,虽然谈判过程中没有征求受害者们的意见,内容和程序上有一定的问题,但很难仅凭这些就认定政府超越或滥用裁量权。协议是双方达成的,不可能只贯彻韩国一方的立场,虽然协议文本未能征得受害者的同意,毕竟走了意见征求程序,部分受害者还领取了和解治愈基金会以现金形式发放的赔偿金。

最后,韩国法庭表示,受害者们饱受折磨,韩国国家付出的努力和成果似乎不足以抚平伤痕、补偿损失,但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慰安妇问题的解决需要包括外交交涉在内的努力。

这一结论与1月的第一起慰安妇索赔诉讼获胜形成对照。已故的裴春姬等慰安妇受害者及其家属12人提起的第一起对日索赔诉讼,经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第34庭审理,被判胜诉。法庭认为日本的违法行为不在国家主权豁免之列,认可了韩国法院的管辖权。因日本对此未予回应,仅此一审判决成为该案的终审判决。